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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含電子發票開立系統自行檢測表)【連結】 25.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營業人導入與操作說明【 PDF 】

  2. 112.08.31版.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 含整合服務平台功能啟用/ 停用)申請書. 受理機關. 財政部___________ 國稅局__________ 分局( 稽徵所服務處)申請項目. 申請整合服務平台帳號密碼:【詳說明四】(請務必填寫本申請書聯絡方式電子郵件信箱」) 無工商憑證但需取用電子發票字軌號碼. 工商憑證僅接收或查詢電子發票二、電子發票字軌號碼「每期」預估使用數量: 一般稅額計算. 首次申請/ 增加/ 減少 組(50 號/ 組)/ 停止配號(字軌號碼減至0 組) 特種稅額計算. 首次申請/ 增加/ 減少 組(50 號/ 組)/ 停止配號(字軌號碼減至0 組)

  3. 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取號;如原核准之專用字軌號碼不足使用時,亦同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之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得由總機構檢附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明細總表」,一併申請配賦予總機構,營業人應於次期開始十日內,依規定格式將其使用之本期字軌起訖號碼及空白未使用之字軌號碼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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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若營業人未將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使用於整合服務平台加值 服務中心或轉以其他方式開立電子發票者主管稽徵機關得取消 配賦其專用字軌號碼。 2. 營業人申請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後無論是否使用皆須申報。 3. 特種發票及營業人與政府機關交易使用電子發票者於整合服務平. 台取得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依 據 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辦理。 申請日期 中華民國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6.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含自行檢測表 (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委任專業代理人查詢下載電子發票相關業務申請書 [ODT]、 [DOC]、[PDF] 營業人常用文件下載 (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二) 教學 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營業人導入與操作說明(B2B或]

  7. 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向稽徵機關申請配發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並於核准後,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取號;如原核准之專用字軌號碼不足使用時,亦同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之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得由總機構檢附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明細總表」,一併申請配賦予總機構,營業人應於次期開始十日內,依規定格式將其使用之本期字軌起訖號碼及空白未使用之字軌號碼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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