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勞看護應備條件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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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 · 政府研擬放寬外籍看護申請門檻,對此,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神經內科主任劉建良今天 (1日)表示,此事牽涉層面廣泛,他擔憂將產生排擠效應,讓重病者更找不到人照顧,呼籲政府應思考完整的配套措施。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日前拋出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即可申請看護移工的政見,引發討論,行政院長陳建仁指示放寬家庭看護移工申請門檻,研議多元認定方式。 對此,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神經內科主任劉建良1日受訪表示,他同意放寬申請外籍看護的標準,但此事並非僅是放寬人力這麼單純,政府必須思考非法外勞管控與相關配套措施,由於東南亞國家一直在縮減勞工輸出台灣的人數與條件,加上許多國家經濟好轉,已無輸出勞工的誘因,因此,以開放更多外籍看護作為國內照護政策解方是蠻危險的方式,且非長久之計。
2023年9月12日 · 衛福部指出,民眾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是依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所訂的資格條件,除接受醫療機構巴氏量表專業評估外,還需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的資格。 但為滿足民眾對全日照護或嚴重依賴照護的需求,因此在12日召開會議,討論可採取多元認定方式來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原則。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12日傍晚表示,會議初步做出3點結論,包括一、自核定長照服務之日起,使用照顧服務持續6個月以上;二、經一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臨床診斷,失智評估量表輕度以上 (CDR=1以上);三、原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免評項目,將失智症放寬至輕度,肢體障礙及罕見疾病不限病症,並增加兩類別,包括:呼吸器官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重度以上、以及吞嚥機能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中度以上。
2022年5月27日 · [Rti央廣新聞]雇主若要聘僱外籍看護工,不具備特定資格條件的被看護者須經醫療專業評估,且申請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不成功,雇主才可申請招募許可。勞動部今天(27日)提醒,專業評估有60天效期規定,提醒雇主注意。
2023年10月18日 · 勞動部日前宣布,針對已使用長期照顧服務6個月以上等3類族群,放寬申請看護移工的條件,並可採多元認定方式,免評巴氏量表,估60萬人符合資格。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8日邀請內政部、勞動部、衛福部等相關單位,就移工管理、長照外籍看護工權益等議題進行專案報告。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質詢時表示,免評巴氏量表新制度上路,招募家庭看護工流程簡化,但相關團體也擔憂,開放外籍看護工是否會衝擊本國看護工工作機會,以及外籍看護工的照顧技能又該如何檢驗。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答詢時表示,家庭看護工開放不會衝擊本國看護工,因新制度兼顧家庭需求和長照制度。 他也表示,外籍看護工來台之前必須接受90小時的訓練,但落實度確實需要改善,長照法也規定來台後要參加補充訓練。
2023年9月13日 · 勞動部過去曾試辦外籍看護外展服務,讓有意願的非營利組織提出申請,在經過相關審查後,由非營利組織引進外籍看護工,再派工到失能者的家庭從事照護工作,希望能建立外籍看護多元聘僱模式,來解決家庭照顧相關問題並提升照護品質。 不過,由於移工外展試辦適用對象條件嚴苛,且讓國內部分團體質疑恐會排擠本國勞工就業,最後只能以失敗收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今天指出,雇主聘僱一名移工的成本相當高,還必須提供吃、住、房間等,對小家庭來說可能並不方便,聘僱也有很多管理責任,雇主不清楚就可能違法。 蔡孟良表示,但外展計畫可以免除雇主自己聘僱移工的成本、申請程序等,雇主只要購買服務,像是使用長照服務一樣,此計畫可以讓某些不需要全日照護型的人來使用。
2020年11月27日 · 過去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必須有連續30天以上的空窗期,才能申請「喘息服務」,衛福部日前放寬相關規定,自今年12月1日起,申請外看的家庭,比照未聘僱外看的長照家庭,只要經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長照等級2至8級者,便可申請喘息服務 ...
2022年12月31日 · 雇主若要聘僱外籍看護工,不具備特定資格條件的被看護者須經醫療專業評估,且申請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不成功,雇主才可申請招募許可。勞動部今天(27日)提醒,專業評估有60天效期規定,提醒雇主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