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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7月11日 · 對於公共公路來說有國道和省道的區分下面還有縣道鄉道村道以及專用公路。 這裡說的國道,是連接各大中型城市的道路,也是國家公路網的主要框架。 以G開頭,G1XX以北京為起點,放射性散出。 G2XX是橫跨南北的國道,G3XX是橫跨東西方向的國道。 省道是連接省內各大城市的主要幹線,由省級公路部門管理,以S開頭。 S1XX的起點是省會城市,S2XX是南北方向縱向的道路,S3XX是東西橫向省道。 縣道,是連接縣城與其它鄉鎮的道路,以X為開頭。 鄉道,是連接鄉鎮與鄉鎮的公路,以Y為開頭。 村道簡單很多,就是村裡的公路,以C為開頭。 專用公路以Z為開頭,是為了一些企業或者單位專修的公路,比如林區公路等。 上述是公路功能的區分,下面說一說等級的劃分。

  2. 原本「臺灣省道」是指 臺灣省 境內的省道,隨著臺灣境內陸續成立數個 直轄市 ,臺灣省道已不僅限於臺灣省境內,而成為臺灣除 高速公路 之外主要的公路系統。 各路線均由 中華民國交通部 擬訂,報請 行政院 核定公告。 省道現行依其路線設計,分為 一般省道省道快速公路 等兩種,路線編號標誌略有不同,一般省道為盾形藍底雙白框中間標記白色阿拉伯數字及文字,而省道快速公路為紅底藍框中間標記白色阿拉伯數字及文字。 過去的省道第一代標誌以黑色圓形「台」字為底,上半圓放上「臺」字,下半圓標記編號之黑色阿拉伯數字及文字;第二代標誌則為圓形白底黑框,中間標記黑色阿拉伯數字及文字。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89條規定,路線編號標誌需設於已編號之省道路線及其與各級道路之交岔路口上。

  3. 省道 :是指具有省級政治、經濟意義的公路,也是連接省內重要城市的幹線公路,由省級公路主管部門負責。 省道的編號以字母S作為開頭,和國道類似,S1xx代表省會城市為起點的放射形省道。 S2xx代表南北縱向的省道,S3xx代表東西橫向的省道。 縣道 :是指有縣、縣級市政治、經濟意義的公路,連接縣城和主要鄉鎮。 縣道的編號以字母X開頭+數字表示。 鄉道 :主要是連接鄉鎮與鄉鎮之間的公路,鄉道的編號以Y開頭+數字表示。 村道 : 村道就是主要為農村服務,而且不屬於鄉道的那部分公路,主要連接村與村之間、村於鄉鎮之間的公路。 在編號上,字母C開頭的路代表村道。 專用公路 :企業或者單位負責修建的公路,一般是廠礦公路、林區公路等等。 專用公路的編號以字母Z開頭表示。

  4. 所謂公路功能分類係指每條公路在整體公路交通運輸網路中所扮演之角色不同如屬服務通過性交通或提供地區性出入功能之公路有出入管制或號誌管制路口之公路公路車道配置與提供汽車機慢車與行人等多種交通服務功能等而依其所承擔之交通運輸功能所作之分類方法。 蓋公路系統猶如人體之血管,有主支之分,主要幹線之公路具有機動性 (易行性),但缺乏可及性;地區公路則具有極高之可及性,但缺乏機動性。 因此,在路網規劃上,應依交通運輸需求,就已成或計劃之路線,分派應扮演之功能,俾使整體交通運輸系統靈活運轉。 茲就公路交通功能分類情形,分述如下: 高速公路. 為公路之最高級型式,屬於完全出入管制之公路,除起迄點外,出入口均設有交流道。 為雙向分隔行車與單方向為雙車道以上之公路。

  5. 國道省道由中央主管機關管理。 但省道經過直轄市、市行政區域部分之管理,除自成系統之快速公路外,由中央公路主管機關與直轄市政府、市政府協商定之。 市道、區道由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管理;縣道、鄉道由縣(市)公路主管機關管理。 但直轄市、縣(市)公路主管機關認有必要,得與中央公路主管機關商定委託管理期限,將市道或縣道委託中央公路主管機關管理。 市區道路條例:市區道路包括都市計畫區域內所有道路、直轄市及省轄市行政區域以內,都市計畫區域以外所有道路、主管機關核定人口集居區域內所有道路。 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市縣(局)為市縣政府(局)。 市區道路之修築、改善及養護,其在縣(局)轄區內者,得由各有關鄉鎮公所辦理之。

  6. 中華民國國道之規劃乃依據中華民國《公路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謂 國道 係指聯絡二直轄市(省)以上、重要港口、機場及重要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之「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 故國道並非僅指高速公路。 1970年代初期僅有 中山高速公路 的建設與規劃,屬於時任 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 蔣經國 所推動的 十大建設 之一。 中山高速公路興建初期由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工程局規劃興建,完工後於1978年改制為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負責營運和養護。 此後一直到北二高興建前的將近二十年間,中山高速公路為臺灣唯一的 高速公路 ,也是唯一的國道(含機場聯絡線)。

  7. 國道為白底黑字梅花形中央數字即為國道編號一位數字省道為藍底白字盾牌形中央數字即為省道編號二位數字以下。 縣道為白底黑字、方形,中央數字即為縣道編號,三位數字。 ※我國道路編號之規則為,南北向道路編單號;東西向道路編雙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