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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6月27日 · 確診者如為輕症,疾管署宣佈自2023年8月15日起「 免通報、免隔離 」,確診者採「0+n」(n最多為5天)隔離模式,如隔離期滿(或提前快篩陰性),則可自行結束自主健康管理、不需特別回報。

  2. 2023年9月8日 · 根據最新指揮中心最新政策2023/03/20起確診者調整為「不需要居家隔離5天」和「自主健康管理N天」(N為0至7天),也就是0+N。 有網友詢問因為快篩陽性所以公司不給上班,且強制休特休假,這樣是合法的嗎?

  3. 2023年4月25日 · 2023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由衛福部主政繼續整備應變工作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列印. 發佈日期:2023-04-25.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5)日表示,鑒於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國內疫情持續穩定且處於低點,且國際間亦朝向調降防疫等級,故宣布自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 另,考量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於指揮中心運作期間已強化聯繫合作與應變能力,經盤點國內醫療量能及防疫物資儲備情形,綜合評估疫情發展及病毒變異株變化趨勢,行政院同意指揮中心於同日一併解編,由衛福部成立跨單位防治聯繫會報持續COVID-19整備應變工作。

  4. 2023年3月9日 · 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防治措施同步放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今 (2023)年3月20日 (個案採檢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 ...

  5. 2023年8月1日 · 疾管署指出,COVID-19於今年3月20日起調整病例定義,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之民眾不須通報也不須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即自主健康管理10天或篩檢陰性止。

  6.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鑒於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國內疫情持續穩定且處於低點,且國際間亦朝向調降防疫等級,故宣布自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 另,考量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於指揮中心運作期間已強化 ...

  7. 2023年2月7日 · 疫情穩定下降之下,指揮中心對於確診者的居家隔離規範也逐漸放寬,在 2022年11 月 7 日率先實施 7+n ,11 月 14 日縮短到 5+n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 ...

  8. 自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快篩陽性輕症民眾如出現重症警示症狀請立即就醫,確診高風險民眾符合條件仍可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 112-03-20 因應防疫鬆綁新制,自3月20日起調整COVID-19遺體處置感染管制建議

  9. 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確診COVID-19需自付確診隔離治療費用. 指揮中心說明,因應入境旅客人數穩定成長,自2023年1月1日起 (隔離起始日),調整COVID-19確診者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原則:.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不論是否具健保身分)、具 ...

  10. 2023年6月2日 · 日前我們已為大家整理「【2023最新】確診防疫指引」一文,當中詳細說明「輕症免隔離」上路後,萬一不小心確診新冠肺炎(或快篩陽性)該怎麼辦,現在將再參考疾管署的說明文件,帶您了解現行制度下的通報及隔離治療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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