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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所稱採購,指工程之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 (一) 工程:指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與其所屬設備及改變自然環境之行為,包括建築、土木、水利、環境、交通、機械、電氣、化工及 ...

  2. 撰擬請專用簽. 招標規範(提供規格、廠商履約重要規範、付款方式、廠商資格等相關規定)。. 就請購專用簽所簽事項確認採購法適法性,於請購專用簽專用會核單表示意見併同其他採購事項併陳. 擬具「招標文件」併陳. 會辦(預算審核) 監辦. 監辦. 對會辦單位 ...

  3. (五)若申請機關預期所申購儀器於所屬機關中之使用總時數未超過可使用總時數之3分之1,請附上詳細之對外開放計畫書,包括預期可使用該儀器之其他機關、開放其他機關使用之時間、方式、管理等項目之詳細計畫。

  4. 一、檢查之費用,包括人員、試藥、內服藥劑、檢驗器材、一般材料、管理費及採取檢體之費用在內;如需使用特殊材料部分,另依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申報。 二、於施行檢查時,需使用特殊麻醉者,得依本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十節麻醉項目所定點數加算。 三、對稱器官之檢查,各項目所定點數,除有特殊規定者外,係指兩側器官之檢查。 四、不得為研究、預防或健康檢查而作與診療無關之檢查,但有特殊規定者,從其規定。 五、急診病人因緊急傷病必須立即檢查時,其檢查費用得按本節所定點數加算20%。 六、本節之各項檢查中,註有「兒童加成項目」者,意指病人年齡未滿六個月者,依表定點數加計百分之六十;年齡在六個月至二歲者,依表定點數加計百分之三十;年齡在二歲至六歲者,依表定點數加計百分之二十;但所有特材一律不加計。

  5. 人工掛號:02-24251215 掛號傳真:02-24214177 建議使用瀏覽器IE8 以上版本/螢幕解析度1024x768以上 禁止任何網際網路服務業者轉錄 ...

  6. 業務簡介 |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7. 聯絡方式 有效日期 1970-01-01 相關檔案 [基隆醫院各類人員甄選登記表[ODT下載]] 備註 回瀏覽頁 快速連結 關閉 全文檢索 門診時間表 網路掛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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