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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民國勞動部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勞工 、 人力資源 等 勞動 事務的 最高主管機關 ,並負責辦理 社会保险 類的 勞工保險 ,與代辦 國民年金 。 其前身為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歷史. 1947年,《 中華民國憲法 》施行前, 國民政府 曾計畫在 行政院 成立「 勞動部 」。 1948年5月13日,行政院改成立「社會部」,原先規劃的勞動部降編為社會部下的勞工部門。 1949年3月21日,裁撤社會部,勞工業務改由 內政部 負責,成立「 內政部勞工司 」。 1987年8月1日,內政部勞工司改制,獨立升格為「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1999年7月, 精省 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承接原屬臺灣省政府勞工處業務,臺灣省政府勞工處改組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簡稱 勞發署 )是 中華民國勞動部 所屬機關,負責 中華民國 就業服務、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與技術士 證照 業務、 身心障礙者 及特定對象就業訓練、 外籍勞工 聘僱許可與管理等事項。 歷史 [ 編輯] 1964年 中國國民黨第九屆中央委員會 第二次全體會議(九屆二中全會)通過、1965年 行政院 頒布《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明定積極創造 就業機會 ,調整人才需求,擴充就業輔導機構,舉辦 職業訓練 並建立工廠 學徒 制度。

  3.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是 中華民國政府 根據《 政府資訊公開法 》規定,採 開放資料 的精神,所建立的一個跨部門計畫。. 該計畫目前採取了 CSV 、 XML 、 JSON 、 OLAP 、 TXT 等 格式 提供資料集,任何人(包括 企業 )在其使用規範內,可以利用該平臺所提供的開放 ...

  4. + 886 2 8236-6000 網站 www.exam.gov.tw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政府(沿革) 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憲政史)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正副總統直接選舉與罷免 國會全面選舉與罷免 ...

  5. 3月2日,曾俊華宣佈改為向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一次性發放6,000港元,預計耗資360億港元。 這種直接派發現金予市民的計劃,乃 香港開埠 以來首次,被《 明報 》批評為「破壞當局一直所奉行的謹慎理財原則」 [3] 。

  6. 中華民國總統府 是 中華民國總統 的 幕僚 機關,負責處理與總統、 副總統 有關的行政事務;成立於1948年5月20日,機關之直接前身為 國民政府 。 其與 國家安全會議 同為輔助總統行使職權之機關,由 總統府秘書長 領導;在府本部之外,另轄管 中央研究院 及 國史館 。 簡介 [ 編輯] 1948年5月20日,中華民國 行憲 後首任總統 蔣中正 與副總統 李宗仁 正式就職;原為中華民國最高權力機關的 國民政府 於同日改制為總統府,成為總統的幕僚機構。 依《 總統府組織法 》第9條第1項,總統府的 首長 並非總統,而是 總統府秘書長 。

  7.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簡稱 工程會 ,成立於1995年7月20日,為 中華民國 執掌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之行政機關,目前為行政院唯一未完成組改之部會 [1] 。 工程會主委的任命,自1999年起均由 行政院政務委員 兼任。 歷史 [ 編輯] 1995年7月20日,鑒於國家建設之規模及所需金額日益龐大,有必要有中央專責部門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審議、協調及督導, 行政院 成立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2010年2月3日, 總統令 修正公布《行政院組織法》,確定未來將裁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業務規劃移撥財政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交通及建設部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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