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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8月20日 · 王小姐看了新聞後諮詢:「我的父親在過世前一年,曾經贈與給哥哥房產,我也可以依據新聞寫的這個規定,把房產加計回來遺產,然後就可以和哥哥一起分配這個房產了嗎?

  2. 2024年9月29日 ·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臉書發文表示,針對上述案例,再婚妻子打算只給丈夫與前妻所生子女200萬元,而換得獨自繼承房產,在法律上不可行的。

  3. 2021年11月21日 · 這些妹妹們氣不過,要告大哥卻告不成,一因上億財產是老媽心甘情願贈與的,二因這位老媽媽平時生活起居有她們在照顧,大哥雖都沒照顧到,但因老媽有人照料而不構成遺棄罪,最後,律師也只能勸她們「放下」。

  4. 2022年1月15日 · 現今有不少頂客族或壯年驟逝案例,以去年夯劇《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為例,媳婦小鷗沒有孩子,亡夫也沒留下遺囑,按應繼分,小鷗必須和婆婆彩香均分1000萬遺產。

  5. 2021年11月13日 · 首先要說明的是,臺灣的夫妻財產制一共有三種。分別是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法定財產制。其中,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都是約定財產制的一種,必須特別約定才能適用。

  6. 2024年9月19日 · 保險好工具,但不所有保險都能免遺產稅,國稅局表示,只有人壽保險要保人和被保險人同一人,在死亡時有指定受益人,理賠金才免遺產稅。

  7. 2024年9月22日 ·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 蘇家宏在臉書 發文表示,有位太太在丈夫離世後,承擔起全天候照顧婆婆的責任。 原因在於老公姊妹們的一席話:「妳丈夫承繼了公公的遺產,如今又遺留給妳們母子,理應有照料婆婆的義務! 針對婆婆的扶養,傳統觀念常認為,媳婦應負起的責任。 蘇家宏指出,媳婦是否具備此項義務,並非絕對性的,需視具體情況而定。 他解釋,配偶去世後是否還有義務扶養其父母的問題,須考量以下四個要件: 一、是否與公婆(岳父母)同居? 倘若同居,則須判斷是否有扶養義務。 由於現代夫妻多選擇婚後自行居住,與公婆(岳父母)同居的情形已較少見。 然而,文中所提的太太日夜照料婆婆,表示兩者同居,所以需進一步釐清其餘情形。 二、公婆(岳父母)是否有被扶養之必要? 確認同居後,須評估公婆(岳父母)的經濟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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