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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9月16日 · 焦點. 時事分析. 教育部新規除特殊原因下課時間不能管教學生...教師怕踩紅線不敢管. (來源:翻攝自Google地圖) 撰文者:中央社. 中央社 2020.09.16. 摘要. 1. 教育部8月修法規定教師處罰學生時如果學生有異議應立即調整或停止教育部解釋此舉可避免教師誤觸違法處罰行為。 2. 全國教師會(全教會)指出,上述條文「不分青紅皂白」,等於是賦予學生改變原管教措施的權利,顯然會造成管教的困難。 教育部於今年8月針對教師管教學生的規範,進行修法,其中兩項條文引發軒然大波。 主因是,條文規定,如學生對管教有異議,應立即調整或停止。 此外,除了特殊原因,下課時間不得進行管教。 對此,全教總認為,條文規範不明確,教師將無所適從。

  2. 2021年5月17日 · 根據現行法規規定如果有員工因工作而遭居家隔離或檢疫除了14天全程雇主都該給予原本的薪資也不得要求員工請個人特休假。 並且染疫員工自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就可向勞保局申請「職災傷病給付」,給付金額為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3. 2022年1月11日 · 中央社 2022.01.11. 摘要. 1.鄭文燦宣布桃園市所有國小提早1週放寒假14日最後一天上課家長可請防疫假。 2.之前染疫手推車工作人員傳染給擔任居服員的妻子,再傳染給妻子的乾妹妹。 這名乾妹妹所任職的電子廠新增4人染疫,這家電子廠累計5人確診,目前這家電子廠已全面停工。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下午在疫情說明記者會中表示,考慮到已經有3所國小要停課到寒假,今天由教育局協商後決定,桃園市國小提早1週放寒假,14日最後一天上課,家長可請防疫假。 桃園電子廠群聚累計5確診 全面停工、集中檢疫. 桃機群聚疫情燒進桃園市某電子廠,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表示,這家電子廠已5人確診,目前全面停工,並將280名職場接觸者全數集中檢疫,避免疫情延燒。

  4. 2016年12月7日 · 2016.12.07. 立法院於12月6日,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包括了: 1、確定實施「一例一休」,7日內有一例假日、一休息日. 2、刪除勞工7天國定假日. 3、「特休假」未休完,雇主應發給工資. 4、提高休息日出勤之加班費. 5、增加資淺勞工特休假. 簡單看懂「一例一休」 根據勞基法36條. ※原規定:勞工每7天中,至少應有1日作為例假日. ※修正後:勞工每7天中,有1日為休息日、有1日為例假日.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例假日:只有在天災、突發事件等情況,才能要求勞工加班,且要「發給加倍工資+補假」。 休息日:雇主須徵得勞工同意,才能讓勞工加班。 對勞工的影響是什麼? 若周休二日(即周休二「例」),若勞工連續6天上班,雇主須給予1天的加倍工資,並且補給勞工1天假。

  5. 2020年2月4日 · 教育部宣布寒假延後兩周開學也衝擊供應營養午餐的農民業者。 台北市餐盒公會理事長陳明信說,特別是短期葉菜類,且不僅蔬菜、水果、雞豬農都有影響;團膳業在這兩周仍必須支付員工薪水,粗估成本增加1、200萬元。

  6. 2020年2月20日 · 年度特別休假根據勞基法規定的年度特別休假從6個月未滿一年年資的3天到一年以上年資的730天特休假多數勞工會用來安排旅遊或與家人相聚部門主管可以每年年初與員工討論主動提前安排休假的時間以避免大家都在同一時段請假例如暑假期間或是連續假期前後應該錯開休假。 甚至可以鼓勵年休假若配合避開公司須加班的旺季,可以有額外的給薪假補償。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2.

  7. 2019年12月6日 · 舉例而言,假設勞雇雙方約定特別休假採曆年制(即每年12月31日為年度終結日),勞工今年度總共有特別休假14天,到今年12月31日年度終結時,仍有8天特休假未休,勞工與雇主協商合意後,將8天特別休假全數遞延到明年6月31日。. 屆期後,若還有2天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