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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記者楊國文、劉力仁、陳慧貞/台北報導〕喧騰一時的東森新聞S台九十四年七月遭新聞局否決換照而停播三百三十二天案,有重要進展。 原本一審認定新聞局未依規定先要求補正即直接否決換照造成東森損失,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須國賠三億四八六九萬多元,但上訴高等法院後昨天大逆轉,二審認定新聞局依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審查委員會的決議做處分無不法,改判NCC勝訴;全案還可上訴。 東森︰損失屬實 會上訴. 東森S台已更名東森財經台,當初S台關台台長,目前擔任財經台台長、東森新聞部副總的李惠惠指出,S台關台對公司實質權益及營運造成損失皆屬實,因此一定會尋求再上訴機會。 NCC法務處副處長謝煥乾表示,此案是法律見解問題,二審法官跟一審法官見解不一,認為對方未達國賠要件,NCC對法院判決予以尊重。

  2. 2007年6月18日 · 檢方提出王令麟疑利用投資中國「好易購」等方式洗錢,且東森集團員工接獲「處理資料」的簡訊等新事證,王令麟雖四度落淚,懇求不要押他,但 ...

  3. 2007年6月26日 · 〔記者林慶川、林俊宏/台北報導〕檢調偵辦東森弊案,查出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至少動用五名親信協助湮滅證據,昨天再度搜索東森集團總部 ...

  4. 2007年8月14日 · 〔記者林慶川、劉志原、高嘉和/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東森弊案,共起訴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等四十二人。 檢方認定,王令麟是力霸案共犯、並掏空東森集團,總計不法所得高達四百一十二億元,承辦檢察官俞秀端認定王某涉嫌八項大罪,且罪行嚴重,向法院具體求處二十八年有期徒刑,併科十億元罰金。 與父王又曾 是一丘之貉. 檢方在起訴書中,痛批王又曾、王令麟父子是「一丘之貉」、「視國家法律如敝屣」。 台北地院昨天晚間召開接押庭,王令麟一度痛哭失聲,請求法官讓他交保,不過合議庭認為他涉及七年以上重罪,有串證之虞,裁定王令麟羈押禁見。 涉八項重罪 續收押禁見.

  5. 2017年5月26日 ·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因力霸掏空案入監服刑期間,另涉嫌透過特助胡曉菁,以贈送「東森海洋溫泉酒店住宿券」等方式打點獄官,此案現仍在台北 ...

  6. 2022年1月14日 · 王令台、王令一、王令楣、王令僑等王家4名子女,以及王的4房王金世英等12人,被判連帶賠償263億元確定;至於同樣位列被告的王令麟一度免賠,經 ...

  7. 2019年7月3日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纏訟12年的東森媒體科技股票內線交易案,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一審被判無罪,二審和更一審改判3年4月,去年8月更二審再次改判無罪;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最高法院認為,由於一審、更二審都判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須判決適用法令有牴觸憲法、或違背大法官釋憲、判例等理由,檢察官才可上訴三審,但此案檢方未以違憲等理由提出上訴,上訴不合法,因此駁回上訴。 王令麟得知判決結果後,透過友人轉述回應表示,當年檢方起訴他求刑28年,感謝司法歷經多年纏訟後,終於還他清白、無罪確定,多年來的煎熬不足為外人道,他因本案遭限制出境,直到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8年後才得解禁,對於要經常出國打拚的企業經營者而言,倍加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