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有一位3樓的公寓屋主家中浴室天花板漏水且因漏水導致浴室裝潢都弄壞了因此他請4樓的人讓他進去察看但4樓的人不願意表示3樓自己修4樓不可能漏水。. 於是3樓的屋主把漏水的情形拍下來也錄影下來。. 並且再次找修漏的師傅來看,並請社區的 ...

  2. 2022年5月31日 ·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某大樓林姓住戶廚房等處天花板滲水導致廚具天花板等毀損要求樓上梁姓住戶賠償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梁有過失但判決賠償金額比一審多35元並定讞頗為罕見。 法界人士指出,判決賠償金額,雖然比原審只多出35元,卻是合議庭法官謹慎核算的結果,彰顯司法的公平、公正精神。 林姓原告指出,2018年4月間起,陸續發現4樓房屋出現滲漏水,經查是5樓房屋樓板、陽台、浴室及結構接縫多處龜裂所致,並因漏水情況日益嚴重,牆壁多處斑駁,水泥掉落,滋生黴菌,多處木製裝潢發爛,要求梁姓被告賠償裝修、鋁門窗、廚具等費用,合計39萬3575元。 梁姓住戶則說,林先前已請求賠償獲勝,她已賠償完畢,依法不能再求償。

  3. 2023年6月7日 · 若您遇到漏水糾紛可以向法院提告法院受理後會強制調解調解不成立則會進入訴訟程序法院會要求原告釐清樓上漏水誰負責原告可向法院聲請漏水鑑定請專業建築師或土木技師鑑定漏水責任歸屬最後由法院根據鑑定結果判決責任歸屬以及賠償金額

  4. 若鄰居不願出席調解委員會只能透過法院來解決問題你可向法院提起修復漏水之訴訟並請求法院調查房屋漏水的原因實務上常見的方式就是委請鑑定機關到現場鑑定 ()漏水原因。 ()修復方式。 ()修復費用若確認房屋漏水原因是由鄰居造成則鄰居就要負擔相關的漏水修理費用至於家具毀損求償費用若可以證明確實因為房屋漏水而有損壞亦可向造成房屋漏水之人請求賠償另外漏水問題造成您長期精神痛苦的部分實務上亦有法院認為得請求精神賠償。 」律師向L女士分析、解釋道。 -------------------------- 法律視角: 一、遇到漏水問題,首先應該確認漏水是由何人造成. (一)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

    • 自保六步驟。證據蒐集。以拍照、攝影等方式記錄現場漏水狀況,如因漏水而有家具、裝潢、電器維修、重置而有所支出,亦應保留相關單據。原因調查。請專業人士查明漏水原因,釐清責任歸屬。
    • 索賠五項目。工程費用。抓漏修復工程費用,應以估價單、契約書、收費單據為依據。財物損失。如房屋裝潢、傢俱修復費用,但應扣除折舊。其他損害。如:「另行租屋所生之租金支出」、「相當於租金之損害金額」、「搬家費用」、「因漏水而無法出租之租金損失」(如本案例事實五樓區權人A君因漏水而無法續將房屋出租予小正之租金損失)等。
    • 漏水誰負責?因「漏水原因」而異。排水管路支管與排水主幹管接頭鬆脫。漏水位置在管道間,屬於共用部分,應由管委會負責修繕、管理、維護,費用由公共基金支出,或全體區權人依比例分擔之。
    • 住戶可否拒絕進入房屋維護、修繕?不行。法律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5. 其他人也問了

  6. bma.org.tw › uploads › webnews案例

    案例 張先生住在公寓大廈的頂樓長期為漏水所苦近期漏水使 家中天花板及家俱損害張先生憤而告知管委會立即將漏水 問題修繕並賠償損壞之家俱主委表明公共基金經費不足無法同意修繕漏水經主委提出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當中討 論,亦遭否決。 請問張先生有何權利可以主張? 倘若張先生 住傳統公寓並無管委會,又應該如何主張? 解析 一、 於設有管理委員會之大樓: 一 漏水修繕部分: 1. 房屋漏水在日常生活中是常見的狀況,但該由誰負 責修繕的問題,也是鄰居間糾紛不斷的主因之一。 原則上在遇到房屋漏水的情形,首先必須確定漏水 的地方在何處? 漏水的原因為何?

  7. 2019年7月3日 · 房屋漏水是現今社會常常遇到的問題也一直都是不動產糾紛的前幾名若處理不好可能會導致花了錢卻無法解決事情或是與鄰居的關係產生惡化那我們應該要怎麼處理呢? 首先要確認 漏水的原因 ,以及 是誰的責任 ,這是最重要的兩點找到漏水的原因才知道要如何處理因為有可能房屋漏水是由鄰居房屋滲水導致漏水也有可能是公寓大廈的私有管線或是公共管線破裂等等透過找尋漏水原因進而找出究竟是誰該負責修繕及賠償通常漏水原因發生地的所有權人即是要負責的人。 可以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 假設是共同壁或是牆內的公共管線,應該要由誰負責呢? 原則上是有使用到共同壁的雙方或是公共管線損壞部分的所有權人要負責,但如果發現損害是由特定人所造成,則應該歸咎於他。 可以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