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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10月18日 · 通過房來實現落戶的目的,這是大多數人選擇的一種落戶方式。 那麽,房遷戶口的條件是什麽? 房遷戶口所需要的手續有哪些? 房想遷戶口的,趕緊看過來! 一、房遷戶口的條件是什麽? 首先,須持有所購房屋產權證明(新房拿到不動產權證,二手房已完成過戶)。 另外,所購房屋用途為住宅(公寓和商鋪是不能將戶口遷入的),房屋產權類別必須為私有。 其次,申請人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國內常住戶口居民。 如果是外市人員,則要在房屋所在地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定期限(一般為1年)以上,這個可以直接到社保局列印繳納流水單,可蓋社保局的公章。 最後就是要滿足各省市的其他要求。 注意! 不同地區遷戶口的條件有所不同,因此在房遷戶口前,記得先了解清楚自己所在當的相關政策才行。 二、房遷戶口所需要的手續有哪些?

  2. 2018年6月5日 · 1.雙方是否都具有購房資質. 購房資質審核的是兩個家庭的情況登記和網簽在家庭名下的所有住房均算作家庭名下的房產2.朋友一起買房要注意約定份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約定的份額直接影響了兩人在房屋所有權方面的佔比,未來出售房屋會根據份額得到相應的房款。 3.會影響未來購房資質認定. 非同一家庭的2名或以上個人,以共有權的形式共有一套住房的,各自家庭計擁有一套住房。 因此,如果兩個朋友共同購買了房屋,其中任意一人都會被記入一套住宅,會影響以後的購房資質。 4.房屋出售需達成一致. 多人共同擁有一套房產即為房屋的共有權人,《合約法》規定,未經全部共有權人同意,所簽署的合約是無效的。

  3. 2018年3月26日 · 預售屋在港澳地區稱做為買樓王”,這是當前房地產開發商普遍採用的一種房屋銷售方式購買預售屋也就是購房者購買尚處於建造之中的房地產項目。 2)成屋. 所謂成屋是指開發商已辦妥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的建案,消費者在這一階段購買建案時應簽出售合約。 2、二手房. 二手房即舊房。 新建的建案進行 次交易時為“一手”,第二次交易則為“二手”,一些無房的人,可以 套別人多餘的房;而另一些手裡有些積蓄又有小房子居住的,可以賣掉舊房買新房;而那些住房富余戶,也能賣掉自己的多餘住房換取。 二、預售價與均價. 1、均價. 均價是指將各部門的銷售價格相加之後的和數除以部門建築面積的和數,即得出每平方米的均價。 均價一般不是銷售價,但也有例外,有的開發商以均價作銷售價,不失為一種引人矚目的行銷策略。 2、起價.

  4. 2018年12月16日 · 房產證指的就是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各地必須使用建設部統一製作的房屋權屬證書,其他部門和部門製作的類似證書均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 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5. 2018年5月14日 · 把房產登記在子女的名下有什麽好處呢1把房子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方便又省錢還能減少稅費; 相比贈予、繼承等能省下數萬元過戶稅費,還不用擔心將來會徵收遺產稅。 2房子可以作為婚前財產不用擔心子女離婚時房子遭分割提前為孩子購置房產一方面為孩子將來結婚做準備另一方面根據目前的婚姻法夫妻一方婚前的房產婚後屬於個人財產其配偶無權分割。 3、規避家庭破產風險,為自己和孩子都留條後路。 有些家長從事風險性商業經營活動,以孩子的名義購置房產,一方面可以給子女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 另一方面,如果家長面臨生意失敗,資不抵債等風險,還能為自己和孩子都留條後路。 4、夫妻雙方出現感情危機,從保護子女權益出發,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

  6. 2018年11月6日 · 所謂借名買房”,是指實際出資人 (借名人)借用他人名義購買房屋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並約定由實際出資人享有房屋權益。 但是,這種買房方式蘊藏著風險,並且產生了許多糾紛。 借名買房常常發生在 熟人之間,親戚朋友 之間更為常見。 這樣放心人也鬧上了法院可見借名買房的風險並不低。 看似捷徑走成了深坑, “借名買房”的六大風險不好好研究,“賠了房子又折錢”的悲劇說不定就砸到誰頭上了。 借名買房“六”大風險. 1. 無書面協定,一方否認曾約定借名買房. 借名買房的雙方多為親屬、朋友關係,基於感情信任,多為口頭約定,較少簽訂書面協定,登記人因房屋價格上漲等因素否認借名買房。 2. 違反政策、法規規定,借名協定可能無效.

  7. 導讀. 購房意向書是開發商與擬購房者為將來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約而簽訂的預大約同。 《合約法第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約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意思表示真實。 ”所以若開發商充分履行了告知義務在雙方平等自願的情況下與擬購房者簽訂了意向書這種意向書就是有效的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 裁判要旨.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約義務或者履行合約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約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約一方訂立合約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案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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