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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金門縣長李沃士收賄百萬無罪 逆轉改判7年6月褫奪公權5年
國民黨籍前金門縣縣長李沃士被控收受廠商100萬元賄款,以壓低縣營金酒公司酒基售價,要讓特定廠商有機會取得「金門高粱高端白酒品牌行銷暨總經銷商案」,依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提起公訴;日前經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更1審判決,由原來2審無罪改判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5年。對於判決大轉彎,李沃士說,很無奈,沒有的事情被一直這樣重覆的折磨,非常無奈,他說,會繼續爭取上訴,「還原事實,還我清白」。
自由時報電子報
44 分鐘前
獨家/金門前縣長李沃士收金酒廠商百萬賄款 無罪變有罪還被法院加告一條罪
(王吟芳/綜合報導)國民黨籍前金門縣長李沃士12年前試圖改革金酒公司產銷方式,帶著妻小上金酒廠商的帝寶豪宅飲宴還被控收受百萬賄款,全案纏訟10年,上月29日金門高分院更一審宣判,一度在二審獲判無
菱傳媒 via Yahoo奇摩新聞
18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