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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1年4月28日 · 2021-04-28. 不論是開車或騎機車駕駛人都知道必須購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但你知道如果駕駛人想要自保應該要再加保汽車或機車駕駛人傷害險才能保障到自己嗎? 「第三人附加駕駛人傷害險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針對駕駛人傷害險理賠會有哪些差異以及該如何選擇現在就讓小編為你一次完整解析駕駛人傷害險是什麼駕傷險讓行車有保障駕駛人都知道必須投保的汽機車強制險僅有保障車內乘客及車外第三人包含對方駕駛乘客和路人。 而所謂的第三人責任險則是賠償對方駕駛、乘客、路人,以及對方車損等。 如果車禍導致駕駛人自己受傷,需投保第三人責任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險種代碼:50)或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險種代碼:59C/59D/59H),讓駕駛人行車可以多一份保障。

  3. 2023年4月10日 · 駕駛人傷害險」:被保險車輛因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導致被保險汽車駕駛人因該事故所致的體傷或死亡簡單來說就是 交通意外事故中對駕駛人的保障而駕駛人傷害險又分別附加於兩個險種下分別為強制險及第三人責任險兩者之間的保障範圍與保費可是大有落差的透過下表帶你了解其中差異表一附加駕駛人傷害險比較. 強制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藉由上表可得知,附加於強制險下的駕駛人傷害險,保障範圍較小, 主要針對自己發生的單一車輛交通事故 ,如不小心自撞而受傷失能,就不必自認倒楣自掏荷包來支付龐大醫療費用。 第三人責任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4. 機車駕駛人傷害險則是特別針對機車騎士所提供保障若機車有加保駕駛人傷害險當車主騎車發生交通意外事故不幸過世失能或是受傷時保險公司才會依保單條款理賠相關保險金。 (駕駛人傷害險要保嗎機車駕駛人傷害險要保嗎與駕駛人傷害險相關的主險是強制險和第三人責任險其中強制險是法律規定的保險係用以確保在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死亡之乘客或車外第三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 第三人責任險則不是強制規定要投保的保險,是一種選擇性保險,主要保障的是因交通事故對第三人所造成的傷害,通常包含對第三人財產損失和身體傷害的賠償。

    • 「駕駛人傷害險」是什麼?
    • 了解「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
    • 了解「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
    • 關於「駕駛人傷害險」的注意事項

    「駕駛人傷害險」即指駕駛本人發生車禍受傷可理賠,分別附加於「強制責任保險」或「第三人責任險」。 不同於「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任意險)」不保駕駛,只保他人受傷或他人的車輛損傷。 ▍延伸閱讀:駕駛一定要投保的「汽機車強制責任險(強責險)」

    只保障單一車輛事故(自撞、自摔),無涉及與其他車輛相撞,僅針對駕駛者的體傷理賠。 舉例來說: 1、「騎機車時因下雨路滑不慎滑倒。」(理賠) 2、「騎機車時因下雨路滑與他車相撞受傷。」(不理賠) 不慎發生自撞、自摔的情況下才理賠!

    單一車輛事故(自撞)或多車事故(對撞)的車禍所致損害,都有承保理賠。(理賠範圍較廣泛) 舉例來說: 1、「騎機車時因閃躲貓狗摔車。」(理賠) 2、「等紅綠燈時,被後車推撞跌倒。」(理賠) 雖說發生交通事故會理賠,但一樣只針對駕駛者體傷理賠! ▍延伸閱讀:補足強制險不足的部份「第三人責任險」(任意險)

    適合行車時間較長或行車風險高的駕駛人,可考慮搭配。 主要用途是加強保障,但仍無法取代傳統意外險及壽險的功能。 ▍延伸閱讀:實支實付醫療險|2022 實支實付醫療險規劃 ▍延伸閱讀:實支實付醫療險|五大重點,秒懂「實支實付醫療險」 「駕駛人傷害保險」較針對欲加強行車保障,如長時間開車、騎車、具較高行駛風險者,可斟酌投保;另外還有分「限車主本人」或「不限車主本人及車主同意之駕駛者」,後者保費較前者高,若親友常共用同一台可考慮投保後者。 注意簽契約時是否需填寫「被保險人名冊(列名被保險人)」,若應填寫未填寫將不保障無列入名單者。

  5. 若您投保的是第三人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則因原本即為保障駕駛人」,故朋友受傷可獲得保障。 Q: 為何需要投保駕駛人傷害險」? 出門在外難免會發生天雨路滑摔車閃避小狗或路面坑洞自摔自撞電線桿..等事故

  6. 2018年2月5日 · 目前駕傷險條款主要分成兩大類: 1 被保險人同意,加書面同意即可. 『駕駛人』係指被保險人或事先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被保險機車之人,且須經其書面同意。 此種條款最為寬鬆,只要保單的被保險人同意使用車子,駕駛者書面同意後就在保障範圍中。 如果您的保單是這種條款,那比較不用擔心理賠上的問題。 2 要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上」 本附加險所稱『被保險人』,指駕駛被保險汽車之人,並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上,且經其簽名同意者為限。 這種條款最嚴格,限制駕駛者一定要「記載被保險人名冊」才能獲得保障。 假設被保險人是你本人,但父母開車出去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卻會以「父母並非被保險人名冊」所以不賠。 如果您的保單是這種條款,那麼以下大仁所說的一定要仔細看。 關於被保險人「名冊」

  7. 駕駛人依前項交通事故受有傷害,而於機車交通事故發生後一百八十日內,致成失能或死亡者,受益人除得請求失能給付或死亡給付外,於致成失能或死亡前有傷害醫療費用之支出者,亦得請求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駕駛人於致成失能後,於機車交通事故發生後一百八十日內,致成死亡者,受益人得請求之死亡給付金額,以扣除已給付之失能給付金額為限。 第三條 不保事項. 駕駛人駕駛被保險機車因下列事項而致死亡、失能或傷害者,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一、被保險人或駕駛人之故意行為。 二、駕駛被保險機車受酒類、毒品或違禁藥物影響。 三、從事機車測速、競賽、表演或飆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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