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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4年3月8日 · 修正第7條之1最高罰鍰新臺幣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項目包括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第31條第6項) 2.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第31條之1第2項)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第31條之1第3項) 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第50條第2、3款)...

  3. U-CAR 正面表列出共計 46 項可檢舉項目而針對不在列舉項目民眾仍可透過撥打 110 請員警到場處理以維護交通秩序。 交通部表示,本次修法是為了兼顧警力及維持交通秩序之平衡,亦可避免惡性檢舉。 交通部將持續會同內政部警政署關注新法施行後違規情形,並適時檢討精進相關法令規定。 車輛不禮讓行人,屬於不當駕駛行為,是新制上路後民眾仍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廣 告.

  4. 2023年4月14日 · 在最新三讀修法通過前目前民眾能檢舉的範圍主要是動態違規的41項包含未戴安全帽邊駕駛邊抽菸手持行動電話連按喇叭違規超車等另外,「靜態違規的檢舉項目主要都是會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項目包含並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或在公車站交岔路口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等。 以今天三讀後新增的13項檢舉項目來說,可檢舉違停的部分多了「在橋樑、圓環、隧道、快車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違規臨停和違停」、以及「在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注意囉! 很常看到的「紅黃線違停」修法後同樣不開放民眾檢舉! 若真的遇到車輛停在紅黃線上導致出入不便、影響周遭交通的狀況,仍要撥打110找警力即時求助。 目前交通部明列4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此為目前版本,新版待法條修正後更新)

  5. 2024年3月7日 · 行政院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包括手持行動電話臨時停車等10類輕微違規項目將不開放民眾檢舉並限縮當場舉發違規案件才予記點。 新版的違規記點制度是什麼? 職業駕駛人與路權團體又為何抗議? 中央社整理相關資訊如下。 違規記點制度是什麼? 2023年4月14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並自同年6月30日起正式實施交通違規新制。 依規定,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即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吊扣駕照2次且再被記點,則吊銷駕照。 常見的違規項目包括違規臨停、併排停車、未打方向燈、手持行動電話皆是1點,不停讓行人為3點,超速則是1至3點。 新制並針對營業車駕駛人及新手(2023年7月1日及之後取得駕照者,一年內稱為新手)加重處分,違規加記1點。

  6. 2024年3月7日 · 行政院會今7日拍板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含調整交通違規記點及限縮檢舉措施等規範未來最高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10項輕微違規不再開放民眾進行檢舉記點範圍也擬限縮至現場舉發案件相關規定將等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正式上路。 為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惡名,去(2023)年6月交通新制上路,開始擴大檢舉範圍與記點項目,但卻因規定過於嚴苛,引發計程車等職業駕駛反彈。 交通部為取得平衡,研議推出「微罪不記點」新制,計程車工會對此給予肯定,但路權團體則批評政策走回頭路。 交通部擬微罪不記點 計程車工會肯定、路權團體批走回頭路. 「記點制度」是什麼? 在近期交通違規處罰制度的修法中,「記點制度」一直是討論焦點之一。

  7. 不開放檢舉的輕微違規項目. 修正案將下列輕微違規項目排除在開放檢舉範圍外: 駕駛汽機車外的其他不當行為. 機車駕駛人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 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時手持香菸、吸食、點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倒車違規. 汽車倒車未顯示燈光,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時,未先測明是否有足夠空間或促使行人避讓. 汽車違規臨停或停車. 汽車併排臨時停車. 汽車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臨停或停車. 汽車在交岔路口、公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停或停車. 汽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記點制度的調整.

  8. 4 天前 · 只剩5項交通違規可檢舉 1違規最大宗不再受理. 最近交通法令修法,將取消開放民眾檢舉違規臨停等違規項目。. (示意圖,photoAC). 立法院本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