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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今年4月30日施行的民眾交通檢舉新制,為避免惡意檢舉泛濫,經內政部警政署彙徵各警察機關意見,限縮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態樣。 U-CAR正面表列出共計46項可檢舉項目,而針對不在列舉項目民眾仍可透過撥打110請員警到場處理,以維護交通秩序。

  2. 2024年6月26日 · 立法院會今年5月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限縮民眾可對交通違規檢舉的項目,但保留騎機車未戴安全帽、汽車在人行道及行穿線違 ...

  3. 2024年3月7日 · 目前交通違規項目中共有59項開放民眾檢舉,行政院在此次修法草案中列出10項最高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違規,未來修法通過實際上路後,將不再開放 ...

  4. 2023年6月30日 · 交通部指出,新法恢復及增加民眾可檢舉項目,在違規停車方面,包括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

  5. 2023年4月14日 · 在最新三讀修法通過前,目前民眾能檢舉的範圍主要是「動態違規」的41項,包含未戴安全帽、邊駕駛邊抽菸、手持行動電話、連按喇叭、違規超車等。 另外,「靜態違規」的檢舉項目,主要都是會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項目,包含並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或在公車站、交岔路口、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等。 以今天三讀後新增的13項檢舉項目來說,可檢舉違停的部分多了「在橋樑、圓環、隧道、快車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違規臨停和違停」、以及「在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注意囉! 很常看到的「紅黃線違停」修法後同樣不開放民眾檢舉! 若真的遇到車輛停在紅黃線上導致出入不便、影響周遭交通的狀況,仍要撥打110找警力即時求助。 目前交通部明列4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此為目前版本,新版待法條修正後更新)

  6. 2023年6月30日 · 為了除去汙名,立法院於今年4月14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內容涵蓋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等。 並新增13項民眾檢舉項目,恢復一部分去年為減輕警方負擔而限縮檢舉項目,不過紅線停仍不開放民眾檢舉。 多項交通新制在6月30日正式上路,以下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調整內容: 強化停讓保護行人. 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 ,並擴大未停讓罰責適用範圍,增訂明確行人可通行之交岔路口(未劃設行人穿越道)均納入。 未停讓罰鍰上限 由新臺幣3,600元 提高至6,000元。 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處吊扣(銷)駕駛執照處罰。 不停讓行人 :處1,200元~6,000元罰緩.

  7. 2022年7月27日 · 111 年 4 月 30 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上路,可檢舉交通違規共計 46 項態樣,分為動態違規與靜態違規。 動態違規可檢舉項目 :未戴安全帽 、手持行動電話、點燃香菸駕駛、未保持安全距離、違規超車、危險駕駛等, 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 ...

  8. 立法院110年12月7日三讀修正通過、總統110年12月22日公布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7條之2、第85條之1,明定46項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民眾檢舉同一違規態樣的違規行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僅能合併舉發1次、放寬警察機關於 ...

  9. 臨櫃檢舉交通違規:表單下載👉 (受理民眾臨櫃檢舉交通違規案件登記表) ※ 民眾欲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可直接連結至線上填具內容及上傳相關照片或影片檢舉,也可下載此表單填送至本局任一警察單位或郵寄至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地址:高雄市前金區 ...

  10. 立法院110年12月7日三讀修正通過、總統110年12月22日公布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7條之2、第85條之1,明定46項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民眾檢舉同一違規態樣的違規行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僅能合併舉發1次、放寬警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