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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自去(112)年6月1日起每年常態性發放16歲至22歲國民每人500元青春動滋券,為提供青年朋友有1年完整抵用期限,於去年10月13日宣布112年度青春動滋券延長抵用...
桃園電子報 via Yahoo奇摩新聞
1 小時前
(中央社記者黎建忠台北28日電)體育署自從去年6月1日起每年常態性發放青春動滋券,讓16到22歲的年輕人體驗「做運動」、「看比賽」的樂趣,體育署也提醒,112年度青春動滋券抵用日期到6月30日為止。
中央社 via Yahoo奇摩運動
24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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