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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1月30日 · 勞基法中規定,雇主依民俗發給勞工的年終獎金,屬於勞工福利,發放之條件及標準,可以由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或雇主於工作規則中訂定。 而在勞基法有關獎金或紅利的規定是在第29條,這項規定只說明「企業如果年終結算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 」並未定義在法律規定範圍內。 員工年終獎金的權利來源,端看各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的內容。 年終獎金性質是受公司當年度盈餘獲利狀況,分配給員工,較屬勞基法第29條規定內容,應屬「獎勵」性質。 故勞基法並無規定企業必須發放年終獎金給員工,故沒有發放年終獎金的企業並沒有違反勞基法。 Q2:年終獎金是經常性給與或恩惠性給與?

  2. 2024年2月5日 · 依照《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 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延伸閱讀: 因工作染疫,不能上班怎麼辦? 北市勞動局:未按職災處理,最高開罰 100 萬元.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此項規定只說明「年度有賺錢的企業,應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但並未定義此獎金完全等同於常見的「年終獎金」,發放的金額也屬浮動報酬,獎勵性質較濃,而非硬性規定。 勞動部 103.6.3 勞動條 2 字第 1030013929 號函釋指出,勞基法第 29 條並未明文規定獎金或紅利如何發給、給與標準及發放基準日等事項,但可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訂定,報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

  3. 2024年1月10日 · 年終獎金依比例計算的方式有以下2種: 年終獎金計算1:按天數. (完整年終金額/整年天數)X 實際工作天數=應領年終獎金金額. 例:小美6月10日到職,月薪4萬,年度工作天數為6月的21天加上7~12月的180天,總工作天數為201天。 假使年終獎金為1個月月薪,計算方式如下: (40,000元/365天)X201天=22,027元. 【備註】遇到大小月時,如4月是30天、5月是31天,該怎麼計算天數? 《yahoo!新聞》 報導 ,勞工委員會以一個月30天計算,只有未滿月的當月,才會以天計算。

  4. 2023年1月9日 · 年終獎金計算公式與發放標準 年終計算時間?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5. 2023年1月16日 · 常見的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有三種:全公司相同依照職等/職級發放依個人績效發放另外還有一種方式是綜合考量每位職員的職等+績效來一併 ...

  6. 年終獎金的認定要看各家公司的規定,雖然大多數都是以全薪計算,但業務單位員工的計算方式可能更複雜,相關計算方式與細節要依照合約與公司規範而定。

  7. 2022年1月2日 · 如果你剛好是到職還未滿一年的員工,其實屬於不符合「全年工作者」的族群,因此能不能領到年終獎金,就得看公司內部規定,以及勞動契約上是否有相關規定,甚至公司也有權扣除試用期三個月,不予計算年終獎金

  8. 2022年12月2日 · 年終獎金計算方法有哪些?常見的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有 3 種:全公司相同、依照職等/職級發放、依個人績效發放,另外還有一種方式是綜合考量每位職員的職等 + 績效來一併計算。

  9. 2023年11月1日 · 關於這點,《勞動基準法》其實有明文規定。. 依照《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 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此項規定 ...

  10. 2023年12月6日 · 年終獎金規定、扣稅和計算標準懶人包!. 2023 年即將結束,嶄新的 2024 年來臨,勞工也開始關心年終獎金的發放時間及規定。. 懶人包介紹《勞基法》年終獎金規定、年終獎金發放時間和計算標準!. 文/比薪水. 刊登於 2023.12.06. 複製文章連結 取得文章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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