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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9日 · 北區國稅局表示,為有效徵起稅捐,該局如發現納稅義務人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的跡象,將立即啟動假扣押機制,聲請法院就欠稅人的財產實施假扣押,並會持續追查欠稅人的財產動態資訊,蒐集相關資料提供行政執行分署實施拘提、管收 ...
2024年4月26日 · 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於辦理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注意上開新修訂內容,另為落實節能減碳,可多加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既省時、方便又安全。
2024年3月20日 · 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3第2項規定,公司之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未收取利息,或約定之利息偏低者,除屬預支職工薪資者外,應按資金貸與期間所屬年度1月1日臺灣銀行之基準利率計算公司利息收入課稅。
2023年9月18日 · 商情. 報稅快訊 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法規.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今(113)年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納稅義務人注意下列新規定。 一、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提高為新臺幣(下同)202,000元,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全部免稅額與一般扣除額(標準或列舉從高擇一扣除)、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等特別扣除額合計數(即基本生活費比較項目合計數)的差額部分,得再自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二、調高員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免稅額度為3,000元,為適度反映物價變動情形,財政部修正發布「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規定,將營利事業員工伙食費免稅額度由現行每人每月2,400元提高為3,000元,並自112年1月1日起適用。
2024年4月26日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為協助納稅義務人順利完成申報,該局彙整結算申報新措施重點,提醒納稅義務人多加注意: 一、增訂「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規定,公司於我國境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依規定申請適用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購置自行使用先進製程之全新機器設備投資抵減者,可分別按當年度支出金額25%及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2023年12月19日 · 2024.01.02. 商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112年度所得稅各式扣免繳憑單申報新措施.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2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所得申報書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之申報期間,自113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申報方式包含人工、媒體及網路申報等,其中網路申報於申報期間內不受時間、地點限制,是最便捷又省時的申報方式。
2021年12月4日 · 2021.12.04. 08:00. 工商時報 林昱均. 贈與稅. 擬制贈與. 贈與人. 受贈人. 圖/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贈與稅原則上是贈與人(送出財產的人)負擔,但如果贈與人行蹤不明、逾期未繳稅且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或是贈與人過世尚未課贈與稅等三種情形,國稅局將對受贈人(得到財產的人)發單補課稅。 依照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境內居住者個人贈與境內或境外財產給他人、境外居住者贈與境內財產給他人,還有贈與人在贈與行為發生前兩年內自願喪失我國國籍,該贈與人仍將境內外財產贈送給他人,這三種情況都屬於贈與稅課稅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