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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領獎期間自113年46日起至113年7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2. 期統一發票中獎號碼、中獎清冊列表. 序號. 標題. 1. 113年 03 ~ 04 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及特獎中獎清冊. 2. 113年 03 ~ 04 月. 3. 113年 01 ~ 02 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及特獎中獎清冊.

  3. 5.中五獎 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印花稅款,但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獎金者,免繳納印花稅。6.中獎之統一發票如同時對中多數獎項,以兌領一個獎項為限。

  4. 1.領獎期間自113年2月6日起至113年5月6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5. www.etax.nat.gov.tw › etw-main › ETW183W2_11011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1.領獎期間自111年2月6日起至111年5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6. 高雄市前鎮區廣西路211號、213號1樓 物品等,246元。 領獎期間自113年0406日起至113年0705日止

  7. www.etax.nat.gov.tw › etw-main › ETW183W2_11207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5.中五獎 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印花稅款,但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獎金者,免繳納印花稅。6.中獎之統一發票如同時對中多數獎項,以兌領一個獎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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