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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4月1日 · 申報綜所稅可扶養親屬分為4種,第一是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 (如自己或配偶的父母與祖父母等);第二是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子女;第三是兄弟姊妹;第四是其他親屬(如伯、姪、孫、甥、舅等)。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子女和兄弟姊妹,不必與納稅義務人在同一戶籍,也不須同居在一起,只要有扶養的事實就可以申報扶養,但是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的時候,申報受扶養的親屬與納稅義務人雖不必同一戶籍但必須同居一家且確受扶養。 4大扶養親屬的條件,說明如下: (1)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 (如自己或配偶的父母與祖父母等)

  2. 2023年5月7日 · 列報扶養親屬的保險費支出,必須是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親屬」可申報,如為兄弟姐妹或其他非直系親屬;常有不少人幫忙扶養兄弟姐妹的小孩,一併將其保險費列舉進扣除額,最後被國稅局稽核剔除,原因就在必須是「直系親屬」

  3. 2020年9月13日 ·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的醫藥費及生育費用(含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 只要是付給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都可以憑醫院、診所出具的費用收據正本列報,沒有金額的限制。

  4. 2023年3月5日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

  5. 2023 年收入多少不用繳綜合所得稅?. 凡一個申報戶全年綜合所得總額(包括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所得)不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者,可以不用申報綜所稅,但扣繳憑單上有「扣繳稅額」或「可抵減稅額」,就必須要申報所得稅,才能退稅 ...

  6. 2020年9月13日 · (一)必須是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子女」 之教育學費才可扣除,其他受扶養親屬之教育學費不得扣除。 此外,如果因為子女已成年且有工讀及利息收入,而由子女獨立申報所得稅,則納稅義務人因未扶養其子女,而子女本身為納稅義務人單獨申報,故 ...

  7. 2022年11月3日 · 「基本生活費總額」的計算方式=「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 x 「 申報戶中總人數 」 (含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 「基本生活費差額」的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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