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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舉例說明. 112年度某申報戶納稅義務人的營利所得為1,000,000元,薪資所得1,793,000元,利息所得150,000元,其他所得400,000元,配偶的營利所得為600,000元,薪資所得1,293,000元,利息所得100,000元,其他所得200,000元,受扶養親屬1人利息所得100,000元,全戶薪資所得扣繳 ...

  2. 稽徵.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之配偶是否可以查調納稅義務人之所得及納稅等資料?. (0338) 更新日期:108-02-23. 依所得稅法第15條及財政部69.2.12.台財稅第31310號函規定,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夫妻應合併申報,並可自行選擇其一方為納稅義務人;惟申報為「納稅 ...

  3. 依規定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的薪資或各類所得,可以選擇分開計算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因此有下面的計算稅額方式,另107年度起,營利所得適用股利課稅新制: 1.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綜合所得合併計算。 2.納稅義務人本人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 3.納稅義務人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 4.納稅義務人本人的各類所得分開計算。 5.納稅義務人配偶的各類所得分開計算。 因為每一個申報單位的所得資料都不一樣,需要經過計算以後,才能決定那一種方式最有利,說明如下: 以112年度免稅額、扣除額及稅率級距為例 (本案採定額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註一:全戶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為175,000元,利息所得扣繳稅額為35,000元,全部扣繳稅額合計210,000元。 計稅方式說明如下: 一、股利所得合併計稅.

  4. 1238 納稅義務人及配偶所得,應如何分開計稅合併報繳?. 自103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各類所得仍應由納稅義務人填寫在同一份申報內一起申報,除可依前述方式選擇本人或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各類所得合併計算稅額或納稅義務人就其 ...

  5. 外僑稅務FAQ.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列報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免稅額應檢送哪些文件? 如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不在中華民國居住,是否亦可列報免稅額? 更新日期:113-04-22.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列報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應檢附的資料為: 一、配偶: (一) 配偶基本資料(如護照影本、出生證明或居留證影本等)。 (二) 關係證明文件(如結婚證書影本或由當地政府或駐外單位認證之文件)。 (三) 生存證明(如公證文件、戶籍證明或有足資認定其生存事實之文件)。 二、直系尊親屬(須年滿 60歲或未滿60歲無謀生能力者): (一) 親屬基本資料(如護照影本、出生證明或居留證影本等)。 (二) 關係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戶籍證明或由當地政府或駐外單位認證之文件)。

  6. 已成年的兄弟姊妹,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申報時應檢附在校就學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醫師診斷證明以備審核。 至於「在校就學」是以具有正式學籍的才可以適用,在學證明文件可以用當年度的繳費收據、或學生證影本、或畢業證書影本、或是在學證明書等作為憑證。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3目)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21條) 更多相關資訊. 1211 列報扶養直系尊親屬(如父母、岳父母、祖父母、繼父母等),應符合哪些要件? 113-04-23. 1209 綜合所得稅申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之規定如何? 113-04-11. 1217 受扶養者年度中成年或已成年而在年度中畢業,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113-04-09.

  7. 納稅義務人可以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 生能力的直系尊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尊親屬及直系姻親尊親屬),如 果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已經年滿60歲,申報時不需要檢附證明文件 ,只要把基本資料填寫清楚就可以了。 如果未滿60歲, 符合下列情況,就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可以申報扶養: 1.當年度所得額未超過財政部公告之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 (112年度為新臺幣202,000元)。 例如:被扶養的直系尊 親屬未滿60歲而且112年度所得總額沒有超過202, 000元,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准予列報扶養,如果所得超過2 02,000元,就不可以申報扶養。 2.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之病人。 (財政部109年3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904516510號 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