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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內政部102.7.4台內營字第1020806442號令訂定發布. 一、為利公寓大廈住戶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設置防墜設施,特訂定本原則。. 二、設置於外牆開口部之防墜設施:. (一)水平式推拉窗戶: 1. 得設置鋁窗檔塊或兒童安全鎖等開啟停止之裝置,限制 ...

  2.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 27 條. 雇主設置覆網攔截位能小於十二公斤‧公尺之高處物件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方形、菱形之網目任一邊長不得大於二公分,其餘形狀之網目,每一網目不得大於四平方公分,其強度應能承受直徑四十五公分、重七十五公斤 ...

  3. 2010年2月24日 · 最後更新日期:2014-04-11. 內政部102.7.4台內營字第1020806442號令訂定發布. 一、為利公寓大廈住戶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設置防墜設施,特訂定本原則。. 二、設置於外牆開口部之防墜設施:. (一)水平式推拉窗戶: 1. 得設置鋁窗檔塊或 ...

  4.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 條. 雇主設置之固定梯,應依下列規定: 一、具有堅固之構造。 二、應等間隔設置踏條。 三、踏條與牆壁間應保持十六點五公分以上之淨距。 四、應有防止梯移位之措施。 五、不得有妨礙工作人員通行之障礙物。 六、平台用漏空格條製成者,其縫間隙不得超過三公分;超過時,應裝置鐵絲網防護。 七、梯之頂端應突出板面六十公分以上。 八、梯長連續超過六公尺時,應每隔九公尺以下設一平台,並應於距梯底二公尺以上部分,設置護籠或其他保護裝置。 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

  5. 第 22 條. 雇主設置之安全網,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安全網之材料、強度、檢驗及張掛方式,應符合下列國家標準規定之一:. (一)CNS 14252。. (二)CNS 16079-1及CNS16079-2。. 二、工作面至安全網架設平面之攔截高度,不得超過七公尺。. 但鋼構組配作業得依 ...

  6. 公寓大廈防墜設施 設置原則相關法令說明.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建管處) ‧ 設置於外牆開口部之防墜設施: 水平式推拉窗戶: 1、得設置鋁窗檔塊或兒童安全鎖等開啟停止之裝置,限 制窗戶之開啟寬度不超過十公分。 2 、全部開啟者,得於開口處設置固定式防墜格柵或防墜. 圍籬,其格柵間隔或圍籬最大拉寬不超過十公分。 ‧ 設置於外牆開口部之防墜設施: 上下推拉式窗戶: 1、開啟位置以設置在頂端為原則,如設置於下端,得設 置開啟停止之裝置,其可開啟寬度不超過十公分。 2、如下端窗戶為全上推式開啟者,得設置固定式防墜格 柵或防墜圍籬,其格柵間隔或圍籬最大拉寬不超過十 公分。 ‧ 設置於外牆開口部之防墜設施: 外推式窗戶:

  7. 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或65歲以上老人之住戶,設置之防墜設施如符合上開規定,管理委員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自不能任意加以禁止。 四、按上開設置原則係屬條例第8條第2項「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之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