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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Legal Aid Foundation. 412-8518. (法扶全國專線) 市話直撥 / 手機加02. 查看分機一覽表. 您需要什麼服務 ? 法律諮詢服務. 不限身分資格,在台民眾均可使用。 申請法扶律師. 需要法扶律師協助相關事項,經法扶會審查通過,得以指派。 全台服務據點. 法扶全國有22間分會及原民中心,均可就近提供服務。 線上預約服務. 可預約法律諮詢或申請法扶律師,預約時間與律師見面。 最新消息. 全部消息. 公告. 新聞稿. 分會服務異動. 活動. 招募. 20240517. 宜蘭分會2024年6月7日暫停服務. 20240514. 逍遙法外法律扶助跨界講座第107場:OPEN BOOK~前往「移工築起的地下社會」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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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12月4日 · about Us. 更多單元. 法扶簡介. 發佈日期: 2023.12.04. 更新日期: 2024.05.09. 「法律扶助指對於需要專業性法律幫助而又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的人民予以制度性的援助以維護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及平等權等基本人權法律扶助基金會簡稱法扶法扶基金會或法扶會目前全國共有22分會及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主要提供法律諮詢申請法扶律師的服務。 扶寶動畫化第一彈! 法律扶助基金會簡介. Watch on. 法扶緣起. 經過民間團體及人士多方奔走及司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法律扶助法」終於在2003年12月23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並在2004年1月7日由陳水扁總統公布,這對於如勞工、婦幼、原住民等弱勢的窮人而言,是一大喜訊。

  3. 1. 審查標準一:資力. 全戶每月收入名下資產數額應符合法扶基金會無資力標準。 無資力標準. 有些特殊條件可不審查資力(如中低/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等) 不用審查資力情形. 若您超過法扶基金會資力標準可參考是否符合其他扶助專案有些專案會放寬資力標準. 扶助專案. 2. 審查標準二:案情. 分享: 申請法扶律師之服務對象包括本國人及原則上需合法居住於我國境內之外國人但有特別情形亦可申請如下說明

  4. 法律扶助基金會目前全國共有22分會及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主要提供法律諮詢申請扶助律師的服務。 一、法扶服務理念. 1.親和的態度. 2.效率的流程. 3.彈性的調整. 4.專業的服務. 二、法扶的使命. 1.惕勵自省追求改革、健全法扶制度. 2.法律扶助普及全國各地. 3.積極宣傳法律扶助資訊. 4.方便人民使用法律扶助. 5.提升法律扶助品質. 6.鼓勵律師參與法扶及社會改革. 7.加強推動弱勢者法治教育. 三、聯絡資訊: 1.法扶全國七碼專線:412-8518 (市話請直撥,手機加02) 2. 各地分會服務據點及資訊. 3.需更多服務資訊,請參酌 法扶網站. 回上一頁.

  5. 2020年2月21日 · 為了避免讓金錢成為人民與訴訟權之間的高牆我國政府設立了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人民法律上的服務其中一個服務就是法律扶助 [1] 」。 一、法律扶助可以提供什麼幫助? 依照法律扶助法第4條 [2] ,舉凡打官司、調解、和解到契約撰寫、法律諮詢 [3] ,都是法律扶助可以幫忙的項目。 而法律扶助也不侷限於特定法律領域因此財產糾紛親子糾紛或是刑事爭議也都是法律扶助可以提供服務的領域。 舉例來說,A受到配偶的家庭暴力,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想要訴請離婚,但自己是職業主夫/主婦,膝下又有2位子女。 只要符合條件,A就可以尋求法律扶助的幫忙,處理他可能面臨的離婚協議、離婚官司、子女監護權爭議或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問題。 二、有什麼申請限制嗎?

  6. 法律扶助乃指對於需要專業性法律幫助而又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的人民予以制度性的援助以維護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及平等權等基本人權為保障人民權益對於無資力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92年12月2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並依法律扶助法第5條第6條及第8條規定司法院捐助成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下稱基金會),逐年編列預算補助其基金及業務運作經費。 112年度本院編列預算數為:業務運作經費13億5,120萬8,000元、基金2,000萬元,合計13億7,120萬8,000元。

  7. 法律扶助基金會 ( 英語 :Legal Aid Foundation),全稱為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通常又簡稱為 法扶會 、 法扶 ,正式成立於2004年7月1日,是 台灣 的一個以「為經濟上的弱勢者支付訴訟費用及 律師 報酬,提供 法律 的專業扶助,實現訴訟的平等權」為宗旨,由政府所捐助設立的 私法人 組織,也是台灣第一個 公辦民營 的 法律扶助 機構,主管機關與捐助成立者為 中華民國司法院 。 第一任 董事長 為 蔡墩銘 ,第二任董事長為 古登美 ,第三任董事長為 吳景芳 ,第四任董事長為 林春榮 ,第五屆董事長為 羅秉成 ,後因第五屆董事長羅秉成入閣,擔任政務委員一職,因此由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吳志光 董事擔任代理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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