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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告事項. 「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7月3日上午9時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 申請案件 (含相關文件)送出之日期為申請日。. 1.線上申請: 「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 (網址:https://has ...

  2. 2024年3月4日 · 租金補貼申請至2024年底,為減輕租屋民眾負擔,政府每年編列300億元預算。如何申請?補助多少?租金補貼試算、申請資格、線上申請5步驟,帶您一次瞭解。

  3. 家庭成員正接受政府其他租金補貼,該家庭成員切結取得租金補貼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租金補貼。 申請人承租住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或第六款社會住宅,經切結接受租金補貼之日起,自願放棄接受社會住宅租金補助。

  4. 2023年6月21日 · 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出租住宅予租金補貼戶,依住宅法第3條第3款規定,公益出租人即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享有房屋稅、地價稅等稅賦優惠;若承租人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同時為接受租金補貼

  5. 由於近來物價及租金雙漲,政府爲有效減輕租屋民眾生活負擔,行政院院會今日(3/31)宣布「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將租金補貼戶數從目前12萬戶,大規模提升補貼戶數至50萬戶,並對初入社會單身青年、新婚夫妻、育兒與社會經濟弱勢家戶的補貼 ...

  6. 前項所稱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指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一)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二)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住宅補貼辦法。 (三)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四)其他機關辦理之租金補貼相關規定。 三、所有權人或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將住宅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或出租予社會福利團體轉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且已獲准租金補貼之承租人,依下列方式之一認定公益出租人: (一)所有權人或房屋稅納稅義務人申請核發公益出租人認定函: 1.所有權人或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應檢附下列書件,以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期以郵戳為憑: (1)申請書(如 附件一)。 (2)所有權人或房屋稅納稅義務人為自然人者,其國民身分證影本;為私法人者,其名稱、統一編號及代表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7. 內政部表示,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相關資訊,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重要政策」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瞭解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或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下午6點,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