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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灣之 監護工 ,或稱 看護工 ,即接受正式90小時職前培訓領有結業證書者,或持有照顧服務技術士證者,則稱為 照顧服務員 ,是一份照顧身體或心智不便之人(例如 身心障礙 者)的進食、移動、上廁所、洗澡等等生活起居事項的工作。 這是一項長時間長期與人接觸的工作。 具體情況 [ 編輯] 監護工接受正式90小時職前培訓領有結業證書者或持有照顧服務技術士證者稱為 照顧服務員 。 機構監護工 [ 編輯] 家庭監護工 [ 編輯] 2006年1月1日起,台灣家庭如要申請監護工,必須先經過醫院醫療團隊評估(持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除外)。 如果認定為有全日24小時照顧需求,則由地方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人力。 長照中心也負責提供補助、就業推介、確認服務結果等工作。 監護工人力來自本籍與外籍勞工。

  2. 包月看護目前多數找外籍的看護工主要是費用相對較低一個月的工資加上其他費用大約是25,000~30,000元左右短期看護的費用以小時制為主每小時約為二百多元至四百多元

  3. 包月看護目前多數找外籍的看護工主要是費用相對較低一個月的工資加上其他費用大約是25,000~30,000元左右短期看護的費用以小時制為主每小時約為二百多元至四百多元

  4. 包月看護目前多數找外籍的看護工主要是費用相對較低一個月的工資加上其他費用大約是25,000~30,000元左右短期看護的費用以小時制為主每小時約為二百多元至四百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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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

    2017年初發布的統計顯示,全國註冊護士350.7萬人、兼具部分護士性質的鄉村醫生和衛生員約100萬人。

    香港

    根據香港護士管理局的統計,截至2010年10月,香港的註冊護士人數為30,266人,登記護士人數為9,244人,共39,510人。

    台灣護理問題於2010年後開始被大眾重視,大量人員離職或前往海外就業,另有大量護師資格者選擇轉行別的行業引起社會討論。 1. 花花班 1.1. 護理師因為需要輪白天及夜班,若服務機構排定畸形班表,例如午夜12點下班接著早上7點又要上班,使護理師無法有充分的休息及睡眠時間,造成身體時差和巨大的心理負擔,這種排班情形俗稱為「花花班」。 2. 超時輪班 2.1. 因為崗位上人力不足的關係,在線上的護理人員可能面臨需要一次值班整天或連續的執勤調動,造成身心上的困擾及體上的考驗。 1. 過勞死在台灣,除了勞工、服務業、大型車駕駛和計程車駕駛有過勞死的紀錄之外,在鮮為人知的的方面,醫護人員、飛行員其實也是過勞死的中高風險族群。造成醫護人員過勞死的原因除了超時加班之外,還有以下原因 1.1. 急診:急診室...

    2004年台灣中視《男丁格爾 (中視)》:該劇講述了一個勉強從護校畢業的脫線男小葛成長為一個真正的護士的有趣故事,謝坤達、張天霖、梁又琳、蔡裴琳、林韋君主演。
    2015年台灣大愛《男丁格爾 (大愛劇場)》:是一部描寫李彥範師兄真實人生的電視劇。
    2018年韓國tvN電視台《致忘了詩的你》:雖以物理治療師為主要角度切入,但亦提及與護理師等專業醫療人員的互動。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臺灣護理學會(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學進會(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5. 臨時工 (英語: temporary worker ),又稱 散工 、 打工仔 ,泛指在工作場所裡非正式雇用的 勞工 ,通常以 日薪 計酬。 也不像正式勞工能夠享有 退休金 與每月 最低工資 的保障。 臨時工又分成 約聘 僱員 與 人力派遣 這兩類。 與臨時工相對的則是 長期雇員 。 聘用臨時工目的為處現短期出現的額外工作,例如因為 雇員 放 產假 ,所以聘臨時工當替工。 因為預期臨時工不是長期雇員,所以 在職培訓 較少。 並且當工作上出亂子時,臨時工都會被首選 開除 ,或稱 代罪羔羊 。 [1] [2] 亦因臨時工之說法已不能自圓其說,故而時常被「 實習生 」 [3] 、「公益性崗位人員」 [4] 等所替代。 [5] [6] 相關紀錄 [ 編輯]

  6. 日本與臺灣之人力派遣法制比較. 另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人力派遣. 2 種語言. 臺灣正體. 工具. 泰國機場派遣職工. 人力派遣 ( 又稱人才派遣 、 勞務派遣 、 勞動派遣 、 臨時勞動 、 機構勞動 或 租賃勞動 ),是勞動僱用的一種方式。 此類 工人 名義上屬於人力派遣公司,而雇主在工人的同意下將他們提供給有人力需求的 企業 機構 ,讓他們接受該機構的指揮、監督。 其中,「 雇主 」是 「派遣機構」 (又稱「人力派遣公司」或「勞務派遣公司」),它向其他機構提供的勞工稱為「派遣勞工」。 雇主與工人簽訂一種特殊 勞動 契約 (稱為「派遣契約」),達成僱用關係,即使「派遣勞工」被派往其他機構工作,僱用關係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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