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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生於其應試當日零時前知悉應試期間屬於確診輕症無症狀居家照護且未解除隔離者應於本會規定時間至本會大考中心試務專區填報系統自主填報完成自主填報後本會將編配考生至居家照護考區應試考生若未依規定至居家照護考區或試場應試將提報本會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扣減該節成績英聽 1 題分、學測 1 級分、分科測驗 1 級分】,並視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全部成績。 考生於其應試當日零時起才知悉確診或經家用抗原快篩呈現陽性,應至原編配之一般考(分)區應試,無論是否完成填報,均應於進入考(分)區時主動告知試務人員,另行安排適當試場應試。 考生若未主動填報或告知,經查證屬實,將提報本會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以取消考試資格論處;填報或告知不實者亦同。 第7條.

  2. 因COVID-19中 ()症之確診考生於測驗當日因隔離治療而無法應試者得另從招生管道進行補救。 二、 全面開放適度通風之試場冷氣服務措施,若考試進行當中臨時發生冷氣無法使用 (如:設備故障等),將開啟門窗或風扇,繼續考試,考生不得要求更換試場、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等。 三、 考試當日,考生得自備口罩自主佩戴,備妥准考證及應考文具,並衡酌自身交通路線,提早前往分區學校,以避開交通巔峰時間。 四、 囿於考場空間有限,援例不開放親友陪考,由集報學校及考場組成考生服務隊協助考生;身心障礙、重大或突發傷病考生得申請1名陪考人員。 本次考試為確保所有考生應考權益,提供自主篩檢陽性考生應考試場。

  3. 2021年7月26日 · 最新消息內文. 日期:2021/07/26.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確診無法參加指定科目考試考生之補救措施. 考量考生受COVID-19疫情確診而無法參加指定科目考試 (以下簡稱指考),為兼顧考生升學權益及招生公平,針對具報考國內大學資格之確診考生,提供參加考試入學招生管道之補救措施、啟動補救措施條件:考生因COVID-19疫情確診並依主管機關通知接受隔離治療而無法參加本年度指考,致無法以考試入學招生管道分發大學。 二、適用條件(以下條件需全部符合): (1)已報名110學年度大學指考。 (2)因COVID-19疫情確診治療尚未痊癒或尚未解除隔離而無法參加指考,或於考試期間確診致未能全程參與已報名之考試科目 (註)。

  4. 招聯會指出若是個案考生因疫情影響而無法參加甄試常委會決議考生若是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個案自主健康管理就醫採檢尚未接獲檢驗結果個案以及確診病例或因為疫情不可抗拒情形滯留境外經招聯會審核同意殼可適用應變方案

  5. 而在國內需居家檢疫隔離通報採檢或確診病例的個案考生則須向各校系提 出申請,經甄選會與疾管署動態勾稽確認學生的實際狀況,才符合適用條件。至於在 3 月 5 日 公告後個人因素出國者則不得適用應變方案。

  6. 11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訂於 111 年 1 月 21 日 (五)至 1 月 23 日 (日)舉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疫情通報, 及教育部指示要點,並參照 109 指考、110 英聽、110 學測、110 指考、111 英聽之防疫應變措施,110 年 10 月 1 ...

  7. 一、考場人員全面配戴口罩. 依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建議,由教育部提供口罩給所有考生 (考試日每日1片),並由學校或試務單位先行配發給考生,當考生進入考場及試場時應佩戴口罩,如經勸導或處置仍不佩戴口罩,禁止進入考場及試場。 各節考試期間,考生於試場內應全程佩戴口罩,考生拒絕佩戴且經勸導不聽者,依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處理 (該科不予計分 (等級、級分))。 其他考場及試場內防疫規範,依據「COVID-19 (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其相關規範,例如:考試當日之用餐時間或休息時間之交談,應符合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除用餐時,其餘時間仍請持續佩戴口罩。 二、進入考場前,全面量測體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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