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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美國結婚申請綠卡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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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國公民的已婚丈夫或妻子可直接向美國政府申請臨時綠卡。 如申請人與配偶的婚姻生活未滿 2 年,就只能申請 CR1 類的綠卡,綠卡期限為兩年。 如申請人與配偶的婚姻生活已滿 2 年或以上,申請人可申請 CR2 類別的綠卡,綠卡期限為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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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6年10月17日 · 透過親屬方式申請綠卡,是移民中最多的,又分為下面幾類,依照優先順序排列: 1. IR 公民的直系親屬:最快取得身分 子女:未滿 21 歲未婚子女 配偶:例如跟美國公民結婚 父母:滿 21 歲的美國公民可以幫父母申請綠卡,所以很多人來美國生寶寶。 2.

  3. 公民的外國人配偶在透過與美國公民結婚而取得綠卡後﹐可以在取得綠卡(不論是十年綠卡或是二年條件綠卡)后三年申請成為公民,如果在這期間內离婚,則取得永久居留權五年后可以申請成為公民。 永久居民的外國人配偶取得永久居留權五年後可以申請成為公民。 (版權所有: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 在海外等移民面談? 還是美國提交I-485 等待綠卡? 能改嗎? 移民法拒絕入境美國的理由及豁免. CDC 取消入境美國 COVID陰性檢測要求. 移民局2022年7月I-485可遞件移民排期表. 國務院公佈2022年7月移民排期表. 245 (k):非法打工逾期居留也可以在美國申請I-485 的特殊情況. 更多新聞...........

    • 美國公民usc申請在美的外籍配偶cr-1 /Cr-2
    • 綠卡者lpr申請在美的外籍配偶
    • 綠卡者lpr為海外配偶和未滿21歲子女申請v-1/V-2
    • 疑難結婚綠卡
    • 政庇尋求者、有遞解令轉換結婚綠卡
    • 偷渡者轉結婚綠卡
    • 同性婚姻
    • 嫁給美國公民usc的家暴受害配偶
    • K-1 未婚妻簽證
    外籍配偶可在美國公民為其外籍配偶提出I-130時,一併提出I-485, I-765, I-131申請。在等待面談期間,先拿到工卡(兩年有效,可在到 期前180天內提出更新申請),和回美紙出境回美使用。待面談通過,結婚未超過2年者,即可拿兩年有條件綠卡。
    美國公民USC可以為其外籍配偶在境外未滿21歲未婚的子女提出繼子女的I-130申請和移民簽證領事程序(CR-2分類)。外籍配偶拿到綠卡以後,可以為在境外滿21歲未婚的子女提出I-130申請和移民簽證領事程 序(F2B分類)。
    持兩年有條件綠卡的配偶,在臨時綠卡 (兩年綠卡) 到期前三個月 內,需提出I-751移除有條件申請。依據提供的證據,移民局會決定需要面談否。通過,即可拿十年永久綠卡。
    郭律師強調:結婚綠卡的申請,最重要在於:如何證明婚姻的真實。這光提出一個結婚證書是不夠的,也不能光靠說,必須提出充分的、有效的文件證明。在這一方面最好是委託律師來協助準備為佳。
    移民局規定:如果I-130申請人本身的綠卡是透過結婚獲得的,除非:申請人已成為美國公民、申請人持有綠卡超過五年、申請人上一段婚姻育有婚生子女或因為喪偶而终止,否則將不具備為新配偶申请婚姻綠卡的資格。
    持綠卡之永久居民(LPR)為海外配偶或子女申請移民,並不能像美國 境內的配偶一樣 “一併遞交I-485申請” ,必須先提出I-130申請,(目前等待期是18至23個月),待拿到I-130的批准信,才能進行下一步驟的領館程序。
    如果持綠卡之永久居民(LPR)的配偶或未滿21歲子女已在美國,因為F2A簽證無排期,可以考慮在美國調整身份,但先決條件配偶或未滿21歲子女必須保持合法的有效身份,才能遞交一併遞交I-130 及I-485申請表。 如果選擇回母國走領館程序,務必先確定沒有不被接受的犯罪、簽證或移民欺騙,或在美非法滯留(inadmissibility)。
    如果綠卡持有者(LPR)的配偶或未滿21歲子女在美期間不幸失掉合法身份,則建議:一、遞交豁免申請,待拿到豁免批准,再回母國進行體檢和領館簽証程序(有其風險);二、等待綠卡持有者(LPR)成為美國公民(USC)再提出申請。
    V-1/V-2簽證是非移民簽證,目的讓海外配偶或未滿21歲未婚子女在等待移民簽證的過程中能在美與綠卡持有人LPR團圓住在一起。
    條件:
    郭律師強調:如果你有遞解令(Removal Order)、免遞解(A10卡)、船員簽證(C1 Visa)、偷渡入境(EWI)且無I-94小白卡、犯罪記錄Criminal Record)、或你的移民律師被抓過,現在與公民結婚,想辦結婚綠卡,因為需要開案關案,或豁免,或控罪撤銷,請務必找專業律師辦理。
    本所律師成功幫助顧客撤銷道德敗壞罪 (Moral turpitude) 和賣淫罪 (prostitution)的指控,並拿到綠卡。
    許多華人早年來美申請過庇護,但未獲批准,拿有遞解令。當他們錯e過了三十日內上訴移民上訴委員會(BIA),甚至再上訴到聯邦巡迴法院,或九十日內提出新證據、重開案件的時機,就意味著:他們得背著遞解令非法居留,未來十年不能轉換身分和再入境,即使已經與美國公民結婚,落地生根,總還是因為沒有身分、要偷偷摸摸的生活,面對著隨時被抓和遞解的風險。
    郭律師表示:遞解令的重開與解除,必須滿足一些條件,而且與入境時有無I-94小白卡,以及被遞解的原因有很大的攸關,當事人應該坐下來跟律師好好談談,衡量其可行性。
    郭律師表示:即使遞了開案申請或移民上訴委員會(BIA)、聯邦上訴 申請,除非成功開案,或法庭同意暫緩遞解 (stay of removal) ,移民 局才不能抓人。
    偷渡入境(EWI),在海關或邊境檢查被抓,如果打了指模,但有給I-94小白卡,日後若與美國公民結婚,可在美國境內調整身分,無須申請豁免。
    反之,若沒有小白卡,則屬疑難結婚綠卡,必須依據當事人的狀況先提出白卡豁免、困苦豁免、遞解令豁免等,才能轉身分。
    自2013年7月高等法院通過同性婚姻判決起,移民局開始受理同性結婚的綠卡申請。
    此類申請,證據提出需充分及完善的準備,應找專業律師辦理。因為”移民局規定,結婚綠卡真實性的舉證責任在於申請人”;若是舉證不足,結婚綠卡的申請可能會被拒絕。
    有些亞洲婦女在和美國公民訂婚來美,或在美與美國公民USC或綠卡 持有者PR結婚後,遭受虐待,淪為家暴受害者,因正在等候綠卡批 准,害怕離婚就拿不到身分,或害怕離婚就不能提出結婚綠卡的申請,於是忍氣吞聲的忍受配偶或其家人的虐待。
    郭律師呼籲受害者:只要能證明婚姻的真實性,在離婚前提出I-360申 請,並附上受虐證據,如:報警的通聯紀錄、保護令、驗傷單、心理輔導報告、家暴中心社工報告、親友證詞、配偶悔過書;離婚後,I-360一批准,就可以自己遞交I-485調整身分拿綠卡,滿四年九個月后可以歸化入籍成為公民。
    郭律師建議家暴受害婦女,首先應該報警處理,尋求司法幫助和庇護救助,以保護自己和孩子的生命安全。紐約的”勵馨婦幼關懷中心”有中文熱線:1877-990-8595,提供華人家暴諮詢、危機處理、法律援助、安全庇護、創傷輔導,和職業訓練。
    K-1 申請人必須是美國公民。
    必須提出文件證據,證明兩人交往兩年,且見過面。
    未婚夫(妻)在通過境外美國領事館面談問話、拿到K-1 簽證後,必 須在簽證有效期限內入境美國,並在入境90天以內完成結婚登記 手續。
  4. 2024年4月1日 · 美國结婚绿卡DIY攻略:自己動手來申請 ( 2024, 4月持續更新 - 含最新費用!) 經過漫長兩個月的準備時間後,我們終於在一月底把 I-485綠卡申請的文件寄出了!在我記憶猶新的時候, 想把我這期間所蒐集到的資料和訊息分享給那些需要的人。這篇文章主要是寫 ...

  5. 2024年4月1日 · 人在美国申请婚姻配偶绿卡,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分为两个部分: 外国人亲属请愿书 (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s, 主要为I-130表),由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一方提交. 调整身份申请 (Adjustment of Status,主要为I-485表),由绿卡申请人一方提交. 完全没听懂? 没关系,我们接下来会详细讲解. 申请批准等待时间 : 美国公民的配偶10-14个月,绿卡持有者的配偶4年左右(由于近期在美国政府公布的Visa Bulletin中,F2A Final Action Date日期倒退,绿卡持有者配偶的等待时间波动很大。 随着时间的推移,等待时间可能会改善至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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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0年3月19日 · 要申請綠卡的配偶: 重要1: 只要台灣戶政事務所有中英文版,可以直接申請。 重要2: 如果申請文件只有中文版,可以到該機關網路上下載表單自己翻譯。 重要3: 文件備妥後,先拿到法院或是民間機構公證,再送交外交部認證。 重要4: 如果在台灣有改過名字,記得申請戶籍謄本時要加註改過名子。 台灣的出生證明. 戶籍謄本.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美國旅行簽證 ESTA. I-94 表格 ( 這邊申請) 擁有美國國籍的另一半: 美國的 Birth certification. 社會安全碼. 開始申請時需要填或是會用到的文件. 要申請綠卡的配偶: Form I-130A (申請者的資料確認) Form I-131 (回美證申請,因應未拿到綠卡之前卻需要離境美國使用)

  7. 通過婚姻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 當美國公民 (USC) 或合法永久居民 (LPR) 與另一個國家的居民結婚時,外國配偶通常可以獲得綠卡,授予他或她在美國的永久居留權。. 為了使外國配偶獲得LPR身份,夫妻雙方必須遵循適當的程序,並且外國配偶必須符合一定的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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