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罰則 相關

    廣告
  2. 提供各式工安護具、疫情防護器材,榮獲WTO安全指定,各種規格、顏色全面供應。 超輕材質、耐撞擊特殊設計安全眼鏡,防塵防霧、度數調整,專業代理uvex推薦!

搜尋結果

  1.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如下表: . 事業單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違反第23條第2項規定,未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 5 (1) 達一定規模以上。 (2) 有從事石油裂解之石化工業工作場所。 (3) 有從事製造、處置、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數量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量以上之工作場所。 雇主違反第6條第1項規定,對下列事項未有符合標準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 . 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之危害。 防止爆炸性或發火性等物質引起之危害。 防止電、熱或其他之能引起之危害。 防止採石、採掘、裝卸、搬運、堆積或採伐等作業中引起之危害。 6 (5) 防止有墜落、物體飛落或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 (6) 防止高壓氣體引起之危害。

  2. 第 20 . 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對在職勞工應施行下列健康檢查: 一、一般健康檢查。 二、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之特殊健康檢查。 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 前項檢查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之醫師為之;檢查紀錄雇主應予保存,並負擔健康檢查費用;實施特殊健康檢查時,雇主應提供勞工作業內容及暴露情形等作業經歷資料予醫療機構。 前二項檢查之對象及其作業經歷、項目、期間、健康管理分級、檢查紀錄與保存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醫療機構對於健康檢查之結果,應通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以作為工作相關疾病預防之必要應用。 但一般健康檢查結果之通報,以指定項目發現異常者為限。

  3. 一、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職安法)第20條規定「健康檢查」費用由雇主負擔,至「體格檢查」費用,法無明定,得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

    • 民國 108 年 05 月 15 日
    •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 職業安全衛生法 EN
    • 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特制定本法;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工作者:指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二、勞工:指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三、雇主:指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
    •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本法有關衛生事項,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辦理。
    • 本法適用於各業。但因事業規模、性質及風險等因素,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其適用本法之部分規定。
  4. 為督促事業單位積極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簡稱職安法)相關規定,減少職業災害發生,勞動部 111 年 7 月 27 日修正發布「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案件處理要點」,針對一定規模事業單位、違反法令情節及重複違反情形等提高罰鍰額度,以提升嚇

  5. 請問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雇主應舉辦健康檢查,雇主舉辦時員工堅決不參加,以至於無檢查紀錄雇主是否還會被處罰?雇主是否可於管理辦法明訂不參加勞工健康檢查之罰則?

  6. 職業安全衛生法 EN. 20 . 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對在職勞工應施行下列健康檢查:. 一、一般健康檢查。. 二、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之特殊健康檢查。. 三、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 前項檢查應由中央 ...

  1.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罰則 相關

    廣告
  2. 過去一個月已有 超過 1 萬 位使用者造訪過 safetyculture.com

    Document & Report On Safety Incidents, Near-misses & Hazards Quickly With SafetyCulture. Track & Maintain Compliance With Industry Regulations & Standards Such As Osha & ISO 45001

    Free - $0.00 - View more it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