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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適用對象. 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又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前述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另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又依勞動部104年4月27日勞動條4字第1040130693號令釋:「雇主優於性別工作平等法 (現為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同意受僱者任職未滿6個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該等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社會保險及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適用本法第16條第2項規定」。

  3. 育嬰留職停薪者. 於留職停薪期間可以選擇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或選擇辦理轉出:. (1) 選擇於原單位繼續投保:不得調降投保金額,原投保單位應填寫「 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一份,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報,其應自行負擔30%之健保費,繳款單由健保署寄發 ...

  4. 2012年4月24日 · 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任職滿1年後,在每一子女滿3歲前,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為止,但不得超過2年。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5. 2023年5月2日 ·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社會保險. 為了營造友善育兒的職場環境,並鼓勵父母共同陪伴子女成長,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即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 雇主也能優於《 性別工作平等法 》規定,同意任職未滿6個月的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第2項即規定,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雇主負擔之保險費由政府補助,被保險人自行負擔保險費可申請遞延3年繳納. 而為減輕雇主及被保險人負擔,勞工育嬰續保期間,原由雇主負擔的70%保險費,不須繳納,由政府補助;被保險人需自行負擔的20%保險費,則可依自身意願選擇遞延3年繳納。 繼續加保效力自育嬰留職停薪的起始日當天起算,至留職停薪的訖日為止。

  6. 2021年4月23日 · 生養孩子是甜蜜的負荷為了給予新手爸媽更多鼓勵支持法律保障勞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僅可申請育嬰津貼亦可繼續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及就業保險保障勞工育嬰期間之保險權益並可持續累積勞保年資。. 勞保局說明,撫育3歲以下子女,並經雇主 ...

  7. 2022年3月16日 · 想知道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如何申請嗎1月18日新法上路後父母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和津貼提供工作者經濟支持也鼓勵男性共同分擔照顧子女責任同時勞動部加發2成薪資補助讓爸爸媽媽更願意申請留職停薪

  8. 2014年12月17日 ·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投保勞軍保等社會保險之規定為何?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首頁. 便民服務. 常見問答. 勞動條件、就業平等. 性別平等工作.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投保勞軍保等社會保險之規定為何?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更新日期:2023-08-31. 我要發問.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發布日期:2014-12-17.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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