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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3月3日 · 育嬰留職停薪的期間剛好遇上公司發放年終獎金的時候公司是否能以未在職出勤為理由而跳過請育嬰假的員工而不發年終嗎? 北市勞工局接獲勞工詢問,到底企業該怎麼處理才不會違規, 《104職場力》 依據勞動部行政函釋為您解答。

  2.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獎金及年終獎金發放條件為何發布科室就業安全科. 一、依據勞動部103年7月24日勞動條4字第 1030070998 號函要旨:「年終獎金屬事業單位之勞工福利勞動基準法並無規定其發放要件標準及方式可由勞雇雙方約定或訂於工作規則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雖無出勤義務惟事業單位仍可依比例發給年終獎金以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之立法精神。 」。

  3. 2023年12月5日 · 育嬰假的正式名稱也叫做育嬰留職停薪,當小孩出生時,新手父母可以向雇主提出育嬰留停的需求,而詳細的申請條件與辦法,以及常見問題,透過 ...

  4. 2021年8月7日 · 王翼升律師建議. 依照上開兩函釋精神: 1.可以在工作規則中訂定年終獎金」、「節金發放方式與要件2.該規定不得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與否作為是否發放之依據否則將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之疑慮。 【王翼升律師本文僅供參考之用如涉及個案仍須以個案個別認。 本文係依據發行日期有效之法規撰寫而成,日後法規如有修正,恕不更新本文內容。 最後更新日期 :2021年8月7日】 在公司若是欲雇用員工,依我國社會常態與兼顧公司之永續發展,原則上多會與員工訂定不定期勞動契約,惟就特… 分享此文. 以下分享兩則函釋,以免誤觸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如違反恐遭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條〕。

  5. 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且不得超過2年針對需要少於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員工員工得向雇主申請30日以上的短期育嬰留職停薪並以2次為限育嬰留職停薪如何申請. 員工應於「10 日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且書面資料須包含需要記載下列事項: 1.姓名、職務。 2.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訖日3.子女之出生年。 4.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聯絡電話。 5.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 育嬰留職停薪常見Q&A. (一)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公司要付薪水嗎? 不必喔! 已申請留職停薪,公司就不用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薪資。 員工可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相當於8成投保薪資的金額,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 (二)員工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勞保、健保、災保怎麼辦?

  6. 丙、第3期:3月1日至3月31日。. 第4期4月1日至4月10日因未滿1個月仍會以1個月計算發給故第4期津貼實際係領取至4月30日止合計共領取4個月。. ②育嬰留職停薪起日非屬每月1日者B君自7月29日至10月19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如經本局審核符合請領 ...

  7. 2022年3月16日 · 想知道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如何申請嗎1月18日新法上路後父母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和津貼提供工作者經濟支持也鼓勵男性共同分擔照顧子女責任同時勞動部加發2成薪資補助讓爸爸媽媽更願意申請留職停薪

  8. 第 1 條. 本辦法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於十日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 前項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 姓名職務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訖日子女之出生年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聯絡電話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 前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 但受僱者有少於六個月之需求者,得以不低於三十日之期間,向雇主提出申請,並以二次為限。 第 3 條. 受僱者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與雇主協商提前或延後復職。 第 4 條.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除勞雇雙方另有約定外,不計入工作年資計算。 第 5 條.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受僱者欲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各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 6 條.

  9. 2022年1月27日 · 陳信瑜表示依勞動部相關函釋法律雖無規定年終獎金的相關發放要件勞雇雙方可自行以契約或工作規則等方式約定但不可以針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員工另為不利處分若員工在育嬰留職停薪前已符合年終獎金的領取要件就算約定發放年終獎金的日期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也要依約定發給另外員工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雖無出勤但雇主仍可按其年度出勤狀況依比例發給年終獎金。 若雇主以「員工請育嬰留職停薪」為由,不依約定方式發放年終獎金,將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規定,若經認定屬實,依法可處2萬到30萬元罰鍰。 《延伸閱讀》 《金管會重大裁罰標準 由1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 《退休金月領、一次領哪個最划算? 勞保年金算錯時間最慘少領20%》 《錢滾錢存退休!

  10. 2021年10月20日 · 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更新日期:2021-10-20. 一、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落實國家跟你一起養政策提升就業保險法之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生活加強經濟安全以發給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 (以下簡稱本補助)予以協助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主辦機關為本部,其任務如下: (一) 本要點之訂定、修正及解釋。 (二) 本要點之協調、督導及經費預算調控。 (三) 其他依本要點應辦理事項。 三、 本要點執行機關為本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其任務如下: (一) 本補助之宣導、審查、核發及申訴處理等事項。 (二) 資訊作業系統之規劃、建置。 (三) 本補助相關統計及分析。 (四) 其他依本要點應辦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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