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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警察機關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 內政部警政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規範警察機關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以下簡稱攝影機)及影音資料之保存管理,以維護員警執勤安全及保障民眾權益,特訂定本要點員警因執行公務取得之攝錄影音資料(以下簡稱影音資料),不論攝錄器材係屬公有或私人財產,均受本要點之規範。 三、攝影機之使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員警執行公務與民眾接觸前或依個案研判有開啟必要時即應開啟,並完整連續攝錄處理事件經過。 (二)攝影機應於出勤前測試,確保功能正常;無法正常運作時,應即時報告主管辦理報修,攜行備用攝影機或協調借用其他攝影機,並登載於員警工作紀錄簿備查。 四、影音資料之建檔、保存流程及期限,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建檔:

  2. (行政)檢送修正警察機關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一份110年11月8日 (修正對照)警察機關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修正總說明規定對照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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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6年12月23日 · 警政署表示今天正式函頒警察機關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以及警察機關警用車輛使用行車紀錄器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內容主要對員警使用微型攝影機及警用行車紀錄器的時機影音資料的建檔保存申請調閱複製及運用程序分別訂定規範倘若如有違反情形將視個案情節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及相關法令究責。 另使用影音資料提供新聞媒體輿情說明、辦理犯罪預防宣導或教育訓練等公務事項時,應經分局長或相當職務以上長官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始可提供,如涉及刑案處理時,相關發布新聞要件、程序及應注意事項,並應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及「警察機關偵辦刑案新聞處理應行注意要點」辦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6. 2019年4月19日 · 按警政署警察機關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規定警員執行公務與民眾接觸前或依個案研判有開啟必要時應開啟密錄器完整連續攝錄處理事件經過於勤務結束後應將影音資料轉存專用電腦或外接擴充硬碟依年月日建檔錄冊備份至少保存1個月我國警察對公共活動及公共場所進行攝影蒐證警察職權行使法第9條及第10條已見嚴格規定限於有事實足認對公共安全或秩序有危害之虞為維護治安之必要」;因此警員執勤時胸掛密錄器進行無差別側錄若別無法律位階的條文明確授權在合法性上存疑

  7. 2016年12月23日 · 警政署表示為了避免員警擅自將執勤時使用微型攝影機行車記錄器的資料上傳網路或不當利用今天正式頒布警察機關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警察機關警用車輛使用行車紀錄器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 警政署指出影音資料的建檔保存申請調閱複製及運用程序已分別訂定規範如有違反情形將視個案情節究責。...

  8. 2016年12月23日 · (記者黃秀麗臺北報導)為避免員警擅自將執勤時使用微型攝影機或行車紀錄器攝錄之影音資料上傳網路或不當利用警政署於105年12月23日正式函頒警察機關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以及警察機關警用車輛使用行車紀錄器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員警因執行公務取得之影音資料不論攝錄器材係屬公有或私有財產均受要點之規範以確實維護員警執勤安全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