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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8日 · 了財務規劃後,要設立一個明確的完成日期。例如我們現在可以支持子女3個月的開銷,條件是3個月後子女的財務計劃必須要完成到何種程度。建議4:暫時承擔部分費用 但子女應節省開支 父母可以在這段時間暫時提供財務支持,但子女必須節省開支。

  2. 2021年5月20日 · 1. 留意扣稅先後次序. 假如納稅人同時購買QDAP及TVC,應先使用TVC的扣稅額,後用QDAP之扣稅額。 因為QDAP之扣稅額可與配偶共享,若已用盡6萬元的扣稅上限,餘下之扣稅額可供配偶使用。 因為TVC的扣稅額不可與配偶共用,因而應先扣個人的TVC之扣稅額,再按情況分配QDAP的扣減額。 2. 較高收入者申請扣稅額. 以購買VHIS為例,一個納稅人扣稅上限為8,000元,夫婦兩人的扣稅上限則為1.6萬元。 若夫婦二人均要報稅,一般情況下應由較高收入一方申請扣稅。 因為扣稅三寶並非直接減稅,而是與個人稅階及供款額相關。 即使同一個供款額,但個人稅階較高,可節省的稅款就愈多。 不同稅階可節省的稅款 . 點擊圖片放大. +3. 3. 善用個人入息課稅方式報稅.

  3. 2023年4月25日 · 當自己年齡漸長子女也會變老例如自己80多歲時子女已經50歲或60歲可能已經度過了人生最艱難的時刻他們自己也可能已經累積到一定財產這個時候再給予他們一大筆遺產意義沒有那麼大。 根據書中引述聯邦儲備委員會調查發現,任何收入人群,將財產傳承給下一代人大多數會選擇在繼承人60歲左右。 事實上,一個人從贈予禮物中獲得快樂最多的是在30歲左右,隨著年齡增長,將金錢轉化為愉快體驗的能力會減弱,這也是所謂的「金錢效用」。 書中提到,將錢贈予子女最佳的時間是在他們25歲至35歲之間,太遲無法產生大影響,太早容易浪費錢。 Perkins提到,他的最大原則是在有生之年,將自己的生活體驗最大化,將自己錢在離世前用完,無論是給予子女、給予自己的愛人或是慈善機構。 2.利用理財工具完成目標.

  4. 2024年4月19日 · 如果將$500萬,投資一些收息工具,只要平均得到6%的利息回報,一年都$30萬,即是每月$25000,對你現時的情況都一定的幫助。. 希望上述意見能幫助到你,加油!. =====. 理財真實個案分析,立即 免費下載《香港經濟日報》App. 人生路漫長,當中總會 ...

  5. 2024年4月11日 · Johnson曾連續數月接受血漿置換治療血漿由年輕健康的匿名捐血者提供鑑於效果不錯去年4月他甚至嘗試家族內的三代換血」,把17歲兒子的血液注入體內又把自己的血液輸給70歲父親但3個月後他宣布沒看到任何成效終止了該療法

  6. 2023年9月6日 · 假如想子女能夠為自己打算,父母也可以嘗試在不經意情況下讓他們看到我的理財教育著作;相反子女想父母未來退休生活 更大保障,亦可以像這次一樣,約我相討或讓他們從書本中學習運用四桶金在退休財富組合管理。Barbara丈夫剛剛退休 ...

  7. 2020年11月9日 · 據 《三立新聞網報道台灣地政士全聯會副執行長蕭琪琳分享一宗案例指曾有一名70多歲的吳伯妻子早逝獨力撫養2子1女一直按照傳統觀念與長子同住次子與幼女則早已成家立室而遷出。 由於自己年事已高,吳伯決定在自己尚意識清楚時立下遺囑,將價值5,000萬元新台幣(約1,350萬港元)房產留給長子;餘下5,000萬元新台幣(約1,350萬港元)財產則給予次子和幼女平分。 可是,當長子得知自己獲房產承繼權後,隨即將「翻臉不認人」,更將吳伯趕出家門,令吳伯只好搬往與次子同住,並更改遺囑由次子承繼5,000萬元新台幣(約1,350萬港元)房產,其餘由長子及幼女平分。 不幸的是,次子得悉更改遺囑後,同樣「認錢不認人」,開始對父親不聞不問,吳伯在傷心欲絕之下,只好投靠幼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