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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2月7日 · 第一順位繼承人:直系卑親屬(包括被繼承人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根據民法第1139條規定,以親等近者為先)。 第二順位繼承人:父母(如果被繼承人是被收養的,過世時這段收養關係還在,那養父母就是第二順位,生父母反而沒有繼承權)。 第三順位繼承人:兄弟姊妹(包括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領養的兄弟姊妹)。 第四順位繼承人:祖父母(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如果是收養的,則養父母的父母有資格)。 【元展知識庫】 知識補充1:配偶一定都分得到,但不是全部獨佔,而是要跟順位繼承人一起分。

  2. 2020年3月4日 · 基本的不動產贈與和移轉登記須具備多項文件,一般來說繼承的流程參考如下: 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申請除戶證明書。 國稅局 :調查被繼承人的財產、所得、贈與資料。 國稅局報稅 :申報遺產稅。 稅捐稽徵機關 :查地價稅、房屋稅是否有欠稅。 戶政事務所 :申請印鑑證明。 地政事務所 :辦理繼承產權移轉登記。 中壢地政事務所流程圖. 申辦不動產繼承需要準備哪些文件呢? 以下為基本需要準備的資料: 繼承人身分證影本. 被繼承人 (過世的人)除戶戶籍謄本. 被繼承人 (過世的人)手抄戶籍謄本. 國稅局財產清單. 繼承人印鑑證明. 繼承人印鑑章. 銀行、股票存摺. 土地建物權狀正本. 汽機車行照 或 汽機車查詢單. 申辦不動產繼承需要準備哪些文件呢? 不動產繼承人順位該怎麼規定? 原則上是 「配偶+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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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1年4月6日 · 繼承長輩所留下來的房屋或土地一般來說聽起來很羨慕,但是共同繼承房屋有很多的問題,當想要買賣、過戶都是一大問題,遇到共同繼承房屋的情況必須要好好處理,因為您拿到的不動產有可能只是【持分不動產】並不是由您一個人就可以決定的事情,必須要經過其他持分人的同意,當然如果談很久都談不好的話,最後還是需要專業的代書幫忙協助處理,或是經由法律協助協調不動產共同繼承後的問題,多數人會採用變價分割的方式進行。 共同繼承房屋最常遇到的問題: 共同繼承人意見不合吵架收場. 共同繼承人沒有聯絡不知找誰. 共同繼承人貸款或買賣喬不好. 共同繼承人利益喬不攏撕破臉. 目錄 隱藏. 1 共同繼承房屋無法達到共識有甚麼方法解決呢? 3招幫您解決共同持有意見不合問題! 1.1 共同持分人不願意賣該怎麼辦? 多數人要賣的狀況:

  4. 2024年2月23日 · 4步流程一次看! 2.1拋棄繼承辦理以書面送件方式. 3拋棄繼承文件準備清單. 4拋棄繼承時效(拋棄繼承期限多久? 5拋棄繼承時效已過不能辦理的風險. 5.1債權人的損害賠償. 5.2因為債務遇上官司問題. 5.3不能主張法定限定繼承的特殊狀況. 6拋棄繼承查詢怎麼看? 拋棄繼承是什麼意思呢? 主要是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後3個月內要向法院表示,不清償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與遺產。 以下幫您整理好拋棄繼承如何辦理、流程與文件要怎麼準備,幫助大家有更全面的了解,以備不時之需。 拋棄繼承的內容是什麼呢? 依據民法第1174條:「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 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5. 2024年4月7日 · 為什麼房屋所有權人要與借款人不同呢? 通常原因有以下幾點: 夫妻買房房屋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 家人的房屋所有權而小孩當作借款人 親戚的房屋借來申辦房貸不同借款人

  6. 2024年1月1日 · 其實這項貸款方案不只提供給青年而已,只要符合年滿18歲以上且為借款人本身,自己、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都無自有住宅,就可以於申請日前6 個月起購置的住宅申請貸款,資格算是相當寬鬆。 條件列表速看: 年滿 18 歲以上並為借款人. 借款人及其配偶、子女名下皆無房產. 須完全未使用過相關專案之新貸戶,轉貸戶、青安房貸舊貸戶不適用. 青年首購條件. 青年首購安心成家方案:利率、額度、還款年限、申辦流程.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實施期間為民國110年01月01日到民國115年07月31日止,將視必要延長,相關利率、成數、還款年限和申辦流程說明如下: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表格. *依據實際貸款方案內容以主,以上表格僅供參考。 青年首購安心成家貸款利率3種計算方式.

  7. 2023年12月29日 · 發佈時間:2023-12-29. 限制登記意思是什麼? 種類有哪些? 跟預告登記一樣嗎? 「限制登記」指的是原所有權人於建物、土地謄本上所有權部,有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等註記,而無法將建物或土地作處分而移轉登記給新的登記名義人。 目錄 顯示. 【限制登記】讓貸款變難? 跟著步驟,讓你的房子重獲自由! |💡 元來才知道【元展理財】 Watch on. 限制登記意思是什麼呢? 主要根據 土地登記規則第136條 為基準,用以說明限制登記為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或建物權力所謂的登記,意思就是說一旦土地或建物遭到限制登記,在限制登記解除或塗銷之前,財產不能夠自由運用,想要轉賣、過戶都需要取得當初辦理限制登記的請求權人同意才可以。 【元展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