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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電動拖板車 法規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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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管理資料夾. 所有條文. 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EN.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附檔: 附表一.PDF. 附表一.DOC. 附表二.PDF. 附表二.DOC. 附表三.PDF. 附表三.DOC. 附表四.PDF. 附表四.DOC. 附表五.PDF. 附表六.PDF. 附表七.PDF. 附表八.PDF. 附表九 配橫型堆高機.PDF. 附表九 配橫型堆高機.DOC. 附表十 側舉型堆高機.PDF. 附表十 側舉型堆高機.DOC. 附表十一 伸縮型及跨提型堆高機.PDF. 附表十二 窄道式堆高機.PDF.

  2. 電動拖板車 法規.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書函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2018年9月10日 - 主旨有關民眾所詢駕駛荷重1公噸以上全電動拖板車半電動. 堆高機及全電動座式拖車頭等3款機械是否需接受特殊作. 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一 ... 詳情 » 【安全衛生電動拖板車半電動堆高機及全電動座式拖車頭是否 ... 有關民眾所詢駕駛荷重1公噸以上全電動拖板車、半電動堆高機及全電動座式拖車頭等3款機械,是否需接受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發文受 ... 詳情 » 搬運機械設備危害預知教育訓練. 一般安全衛生法規. Page 5. 搬運機械種類. 堆高機、拖板車. 起重機 ... 車勞工未注意堆高機之動向,工作環境如轉彎處、. 出入口、照明 ...

  3. 第 1 條. 本規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規則為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之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之最低標準。 第 3 條. 本規則所稱特高壓,係指超過二萬二千八百伏特之電壓;高壓,係指超過六百伏特至二萬二千八百伏特之電壓;低壓,係指六百伏特以下之電壓。 第 4 條. 本規則所稱離心機械,係指離心分離機、離心脫水機、離心鑄造機等之利用迴轉離心力將內裝物分離、脫水及鑄造者。 第 5 條. 本規則所稱過負荷防止裝置,係指起重機中,為防止吊升物不致超越額定負荷之警報、自動停止裝置,不含一般之荷重計。 第 6 條.

  4. 手動拖板車水平垂直皆手動 鐵牛 水平手動垂直電動升程約1.5 公尺以上 電動取料車 水平手動、垂直電動升程約1.5 公尺以上 非可供操作人員站或坐於機台 上操控 非可供操作人員站或坐於機台 上操控 使用非人力或非獸力為行駛及 舉升或堆疊或堆棧動力

  5.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 81 條. 勞工、主管人員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實施檢查、檢點時,發現對勞工有危害之虞者,應即報告上級主管。 雇主依第十三條至第七十七條規定實施自動檢查,發現有異常時,應立即檢修及採取必要措施。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民國 111 年 01 月 05 日 ) 第 13 條. 雇主對電氣機車蓄電池機車電車蓄電池電車內燃機車內燃動力車及蒸汽機車等以下於本條中稱電氣機車等),應每三年就整體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雇主對前項之電氣機車等應每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一、電氣機車、蓄電池機車、電車及蓄電池電車應檢查電動機、控制裝置、制動器、自動遮斷器、車架、連結裝置、蓄電池、避雷器、配線、接觸器具及各種儀表之有無異常。

  6.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71條:「以動力驅動、 行駛之堆高機(以下簡稱堆高機)...。」 CNS9250 叉舉車( 以動力行駛) 堆高機分類. 動力堆高機依機能型式分類. 配衡型堆高機. 伸縮型堆高機. 側舉型堆高機. 跨提型堆高機. 撿提型堆高機. 配衡型堆高機. CNS9250—配衡型叉舉車. 側舉型叉舉車. 伸縮型、跨提型叉舉車. 側舉型、撿提型叉舉車. 窄道式電動堆高機. EN 1726-1:1998 Annex B -鉸接式轉向配衡型堆高機(counterbal anced trucks with articulated steering) -「窄道型堆.

  7. 職業安全衛生法於102年7月3日修正發布續經行政院令明定該法第7條至第9條所定之指定機械設備及器具源頭管理自104年1月1日施行爰此動力衝剪機械手推刨床木材加工用圓盤鋸動力堆高機研磨機研磨輪防爆電氣設備動力衝剪機械之光電式安全裝置手推刨床之刃部接觸預防裝置木材加工用圓盤鋸之反撥預防裝置及鋸齒接觸預防裝置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機械設備或器具這些產品之製造者或輸入者應依法確認或送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驗證機構實施驗證其產製或輸入之產品已符合安全標準再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網申報安全資訊及完成登錄並於其產品明顯處張貼安全標示或驗證合格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