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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性侵菲籍看護事件.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馮滬祥 (1948年5月8日—2021年9月25日), 臺灣 政治人物 , 籍貫 瀋陽市 ,生於 上海市 ,曾任 教師 、 國大代表 、 立法委員 。 馮滬祥早年 反共 ,後來支持 中國統一 [1] ,並曾涉及 臺大哲學系事件 、 蓬萊島雜誌案 。 晚年因為 性侵 其菲籍看護,且試圖讓被害人、親友做 偽證 ,而被定罪入獄。 生平[編輯] 1970年 東海大學 化學系畢業,後進入臺大哲學系研究所。 1972年到1973年在 臺大哲學系事件 中,馮滬祥以學生身分逼迫臺大校方屈從壓力,系主任和教授等十多位師生因此事件遭 整肅 [2] ,馮成為當時 國民黨政府 執行「重整思想秩序」的人物之一 [3] 。 1974年,取得 台灣大學 哲學碩士學位。

  2. 2020年5月30日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於2004年性侵菲籍女看護全案纏訟多年直到2016年10月間最高法院才維持高等法院更六審判刑3年4月見解隨即發監執行但入監不到3個月他就獲得保外就醫至今未回籠反聲請再審試圖證明自己清白日前三度提起再審高等法院認為其理由與前兩次相同程序於法不合裁定駁回。 馮滬祥被控於2004年1月23日下午4時許,趁著與菲籍女看護獨處的機會,在家性侵她,女看護受辱後向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求助,醫生在其內褲及下體採得馮的精液,檢方因而認定性侵成立,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偵審期間,馮妻拿80萬元給女看護,並買機票把她送回菲律賓,女看護一度跨海視訊,改口未遭馮滬祥性侵;馮則喊冤稱,和太太行房後的保險套被女看護偷走,對方取出裡面的精液抹在下體,試圖栽贓。

  3. 2016年10月8日 · 記者項程鎮張文川綜合報導前新黨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傭案歷經十二年審理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六審見解認定馮性侵菲傭理由是菲傭體內採到馮的精液且案發後馮妻以八十萬元與菲傭和解要菲傭簽下協議書後返菲但因本案審理逾八年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依強制性交罪判馮三年四月徒刑確定。 士林地檢署認定本案為社會矚目案件,應盡快執行,除啟動防逃機制,對馮滬祥發布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還通知馮於本月十二日到士檢報到、發監執行。 檢方已連絡到馮本人,確認馮人在台灣。 馮聲明 批民進黨政府損名節.

  4. 2016年10月7日 · 社會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前新黨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菲傭案歷經12年審理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六審見解認為菲傭體內採到馮滬祥的精液且從案發後菲傭偵訊光碟說詞認定馮性侵但因審理已超過速審法第7條規定的8年時限因此酌予減刑判決馮滬祥3年4月徒刑確定。 馮滬祥在歷審都堅稱未性侵菲傭,指稱菲傭欲誣陷他;一審、二審、高院更一審、更二審,4次被判有罪,前3次均判4年徒刑,但菲傭在更三審大翻供,否認馮有性侵她,稱是因馮妻不尊重她,才挾怨報復;又稱「性侵證物精液是我以人工抹上去的」,更三審改判無罪,更四審也判無罪,更五審又改判為4年。

  5. 2004年1月23日馮滬祥72歲趁家人外出見女菲傭忙完家事後沐浴完畢對方圍著浴巾走回房間且房門沒有鎖上馮跟著進入菲傭房間將對方壓倒在床他求愛遭拒不顧閃躲至牆角的被害人苦苦哀求仍性侵對方菲傭事後報警提告馮矢口否認犯罪辯稱妻子管教菲傭嚴厲雙方多有衝突菲傭透過仲介得知自己可能遭遣返挾怨報復以獲取高額金錢。 馮辯稱,菲傭從他的臥室取得他與妻子行房用的保險套,從保險套內取得他的精液、塗抹於陰道及內褲。 馮的女兒、助理等曾因此惹上偽證官司,高院更三審還曾跨國遠距視訊,聽取回到菲律賓的被害人證詞。 因被害人推翻警訊時的說詞,馮在更三、更四審曾獲判無罪;但無罪判決未被最高法院接受。

  6. 2020 / 03 / 24 16:54. 馮滬祥性侵菲傭還沒關完 含冤三度聲請再審. 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女菲傭,纏訟12年後,最高法院2016年駁回他的上訴,馮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但服刑八十多天就保外醫治。 馮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今開訊問庭,馮聲請傳博士李昌鈺、法醫石台平鑑定證物。 馮先前已聲請過兩次再審,但高院都裁定駁回。...

  7. 2011年8月2日 · ... 發布時間: 2011-08-02 14:30 更新時間2011-08-02 14:30. 前立委馮滬祥去年被家裡的菲傭指控利用大年初二下午兩人獨處時對她性侵害經過一年多審理下午士林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馮滬祥構成妨害性自主罪並且重判了四年的有期徒刑不過馮滬祥卻出面喊冤對於父親被判刑四年代表馮滬祥到庭聆聽判決的女兒馮復華強忍著眼淚堅持相信父親的清白。 馮滬祥之女馮復華:不是因為我是他女兒,而是我當時在現場,怎麼可能? 士林地院今天判決馮滬祥成立妨害性自主罪,主要是基於採集自菲傭的檢體和馮滬祥的DNA鑑定吻合,而且醫師的證詞和醫院的病歷,也都和菲傭Rose的指控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