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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審核符合申請資格者,應於新生兒出生後60日內提出申請,獎勵金於10日內匯入帳戶 (但3日以上國定連假順延)。 申請期限如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得延長為1年。
      born.taipei/cp.aspx?n=4BB21D19B8E70CE0
  1. 新生兒之父或母其中一方,自新生兒出生之日起10個月前至提出申請時,應連續設籍於臺北市(期間併計新北市、基隆市設籍時間)。. 符合上述設籍期間之新生兒父或母,申請生育獎勵金時須設籍於臺北市,且新生兒於出生後60日內在臺北市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 ...

  2. 【助您好孕】臺北市生育獎勵金112年加倍送政策,每名新生兒發放多少金額? 112年7月28日修改規定後,111年12月25日(含當日)後出生之新生兒且符合申請資格,第1名新生兒核發4萬元,第2名新生兒核發4萬5,000元,第3名以後新生兒每一名核發5萬元。

    • 一表看懂新制舊制補助金額
    • 生育獎勵金申請資格
    • 生育獎勵金申請方式
    • 生育獎勵金何時入帳?

    有些爸媽疑問,4/4 後出生的新生兒,如果已經有哥哥或姊姊,依據排名屬於第二胎而非第一胎,補助金額到底怎麼領。台北市政府解釋,「第 2 名或第 3 名以後的新生兒,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所從出,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為第 2 名或第 3 名以上子女。」也就是說屬於第二胎就是領 4 萬 5000 元,若屬於第三胎就是領 5 萬元,以此類推。

    新生兒出生後,可在出生 60 天內向台北市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或出設戶籍登記,只要新生兒跟家長都有符合資格,就可領取生育獎勵金。生育獎勵金申請資格重點為,「只要新生兒的爸爸或媽媽其中一方,在新生兒出生日起前 10 個月至提出申請時,設籍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即符合資格。 但提醒爸媽要注意,申請資格有規定要連續設籍在「北北基」滿 10 個月,若在規定的設籍時間裡,有將戶籍遷到北北基以外的縣市,就視為設籍中斷,不符合申請資格。因此家長們一定要仔細檢查申請的相關規範,才不會錯失一筆獎勵金。

    生育獎勵金可在戶政事務所單一窗口辦理,不過要提醒家長們,由於生育獎勵金的設計是要感謝母親生產辛勞,因此經費是規定匯進媽媽的帳戶中,申請時要特別注意攜帶的文件是否正確。申請應備文件和注意事項如下: 1. 申請人(也就是新生兒母親)的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或簽名)。 2. 生育獎勵金申請表(可至助您好孕網站下載)。 3. 如新生兒母親無法到場,可直接於生育獎勵金申請表上委託欄位填寫委託資料,或自行另附委託書。 4. 新生兒母親存摺影本。 5. 應於新生兒出生 60 日內申請生育獎勵金。

    只要經過審核後,確定新生兒家長有符合申請資格,獎勵金就會於 10 日內匯入帳戶(但遇到 3 日以上國定連假順延)。至於育兒津貼的審核時間會拉比較長,是因為還得在財政部等相關資料庫做比對,如果有問題,家長們可電洽兒童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育兒津貼承辦人查詢辦理進度。 文/陳韋彤 圖/孫沛群

  3. 生育津貼. 綜合說明臺北市生育獎勵金、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幼兒園學費補助及相關友善育兒措施。. 查詢不同年齡及照顧方式可申請的補助。. 2歲、3歲、4歲就讀本市合法立案之私立幼兒園 (不包含非營利幼兒園及準公共幼兒園),每學期補助13,660元。.

  4. A:為了讓市民新生兒申報出生登記時,可以直接在本市戶政事務所同一窗口申請生育獎勵金及育兒津貼,所以從1014月起,戶政事務所可以在新生兒申報出生登記時,同時申請生育獎勵金及育兒津貼,再由戶政事務所將育兒津貼申請書轉給區公所進行審查並核 ...

  5. 2023年1月30日 · 凡在屏東縣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的新生兒,且父或母實際居住本縣滿一年,持續設籍未遷出,將補助每名新生兒生育津貼2萬元,且與縣內各鄉(鎮、市)公所發放的生育補助並不排斥,只要符合資格即可同時申請,詳見屏東縣 政府公告。

  6. 2024年2月2日 · 今年北台灣(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最新的育兒福利,包含各縣市政府生育津貼生育獎勵金、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媽咪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