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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8)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 惟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二、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 (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三、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 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一)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二)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 近期錯誤資訊「十二月一日起 8大場所強制戴口罩」在網路流傳,以2020年COVID-19疫情期間防疫措施為今年規定 ...
有關近期社群軟體、網路流傳「十二月一日起 8大場所強制戴 ...
- 近期錯誤資訊「十二月一日起 8大場所強制戴口罩」在網路流傳,以2020年COVID-19疫情期間防疫措施為今年規定 ...
2023年11月29日 ·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近期社群軟體、網路流傳「12月1日起8類場所強制戴口罩」的訊息,衛福部疾管署表示,此為2020年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期間的防疫措施,為錯誤、過時資訊,與現行措施不符,請民眾勿上當誤信,亦請勿轉傳與散布。 流傳的不實訊息為「12月1日上路! 8類場所70地點“沒戴口罩“罰1.5萬」,指稱強制戴口罩範圍包含「1.醫療照護(醫院、長照機構)、2.大眾運輸(客運、高鐵、捷運)、3.生活消費(百貨商場、超市、展覽場)、4.教育學校(圖書館、社區大學、K書中心)、5.觀展觀賽(電影院、室內游泳池、遊樂園)、6.休閒娛樂(酒吧、理容院、教堂)、7.宗教祭祀(寺廟、教堂)、8.洽公(銀行、郵局、電信公司、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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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 惟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二、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 (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詳細資訊請參考 新聞稿. 發布日期: 111-12-01. 更新日期: 111-12-06. 發布單位: 疾病管制署. 點閱次數: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8)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 惟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 (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 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一)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二)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2020年11月18日 · 因應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防疫整備,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下午記者會宣布,12月1日起秋冬防疫專案啟動,公布3大方向民眾和醫療院所要主動配合的措施。 其中在全民強制戴口罩部分,陳時中說,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 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陳時中說,上述場所因具有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或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不認識的人)的特性,有較高的感染與傳播風險,因此要求進入該類場所活動的民眾佩戴口罩。
2022年11月28日 · 2022年12月1日起,取消戶外戴口罩規定;室內口罩令也在2023年2月20日鬆綁,校園3月6日起實施。不過醫療院所、大眾運輸等場所仍須佩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