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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7年7月16日 · 近來勞保局接獲多家企業員工來電,詢問局是否有專人辦理「勞工安全與預防職災業務宣導」並指派社工人員到公司講授勞工保健課程,並於事前並先行詢問公司員工人數、公司組織編制與負責人資料;另亦有企業員工反映曾接獲假勞保局員工以核對資料名義,向公司行號詐騙勞保被保險人資料情事;據勞保局稱,勞工安全並非其業務職掌且於辦理業務宣導時亦未要求公司行號提供公司組織編制與人數,且勞保局要求核對資料大都會以公函通知為主,如單位接獲核對資料電話時亦可要求對方留下姓名電話待向勞保局求證後,再予提供。

  2. (1) 可透過郵寄或傳真本局等書面方式提報。 (2) 可撥打勞保局黃牛檢舉專線 (02)2341-0720 提報。 請說明收到傳單之時間、地點及現場情形,並附上傳單等相關資料,傳單上應有勞保黃牛之公司名稱、姓名、電話等資料。 (五)、檢舉時請載明檢舉人姓名、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絡方式等之詳細個人真實基本資料,以利本局派員訪查,並請註明是否同意本局向單位查調檢舉人本人相關資料。 (六)、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9條規定:「陳情得以書面或言詞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受理機關應作成紀錄,並向陳情人朗讀或使閱覽後命其簽名或蓋章。 」故檢舉人如欲透過電話陳情,請來電敘明欲檢舉單位資料及具體違規情形,本局將由專人進行登記,再派員請檢舉人就電話登記內容確認後簽名或蓋章。

  3. 2013年4月1日 · 由於坊間詐騙事件層出不窮,勞保局再次提醒民眾,勞保局不會以電話核對個人資料,為預防這類「假核對真詐騙」,民眾請勿隨意提供個人資料,以維護自身權益。

  4. 2017年3月28日 · 倘若公司或申請人刻意隱瞞事實,造成本局誤核發項津貼,本局除了應追回津貼款項外,另將依就業保險法第36條規定,按其領取之保險給付處以2倍罰鍰,並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其涉及刑責者(如詐欺、偽造文書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5. 投保單位有歇業、解散、撤銷、廢止、受破產宣告、註銷,或經認定已無營業事實,且未僱用勞工者,勞保局得依規定將單位逕予退保,應繳的保險費及應加徵滯納金之計算,以上述事實確定日為準,未能確定者,以勞保局查定之日為準。

  6. 2019年4月22日 · 1.公司沒有幫我保勞保,或是投保薪資低報,以致影響我的勞保給付,我該如何申訴呢? 2.我在工作中受傷,公司不幫我申請職災,也不付我薪水,該如何申訴呢?

  7. 2020年9月17日 · 職業工會被保險人轉由其他投保單位投保時,若未通知原加保工會為其申報退保,因雙重加保而產生之欠費問題,被保險人該如何處理? 漁會被保險人轉由其他投保單位投保時,若未通知原加保漁會為其申報退保,造成雙重加保問題,被保險人該如何辦理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