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5月20日 · 首先,參考《病人自主權利法》,下列病患才能使用前述制度,即: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病患、永久植物人狀態的病患、極重度失智的病患,或經主管機關公告,屬於難以忍受疾病的病患。

  2. 2024年5月9日 · 這兩種罪,到底有什麼差別? 1. 相同處一:被害人必須無法自救. 被害人本身須欠缺獨立維持生活的能力。 換句話說,被害人須處於若無他人救助或保護,生命、身體就有危險的狀態。 2. 相同處二:行為人做出遺棄的行為. 所謂積極的遺棄行為,包含: (1)移置行為、取走或破壞被害人的輔助工具:如把重病、沒有行動能力的人帶到荒郊野嶺,並拿走手機,讓他無法向外界尋求救助。 (2)妨礙他人救助無自救人:如將醫護人員阻擋門外,不讓救治已陷入昏迷的病人。 3. 看完了相同之處,那不同處呢? 簡單說,如果行為人明明對被害人有照顧義務,卻消極不予救助,此時就會特別成立「加重」遺棄罪。

  3. 2023年11月12日 · 《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可以預立醫療決定,決定自己若不幸成為末期病人、永久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或衛福部公告的情形時,醫療機構或醫師可以依預立醫療決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醫療,或人工營養及 ...

  4. 2023年3月1日 · 1987年11月24日,一位住在苗栗縣的50歲女性,在開完早上9點半的例行晨會後,離開了公司。 而她就此失蹤。 直到再次被人發現時,只剩下軀幹,四肢不翼而飛,連頭也遍尋不著。 這起駭人聽聞的事件,就是「柯洪玉蘭分屍案」 判決書裡訴說的罪行. 柯洪玉蘭身高150公分、體重60公斤,人際交往甚廣的她,除了是位保險業務員,也是大家樂簽賭的組頭,在地方上也早已不是新聞。 也許就是這樣的身份,讓邱和順起了貪念,計畫強取她的錢財。 身為地方角頭的 邱和順 ,對於押走一個普通的歐巴桑,顯然不太有自信,因為他找來9個男人和2輛汽車。 那天傍晚,他們用公用電話打給柯洪,佯稱要簽大家樂,並在竹南鎮上找到她,這才發現車子已經「滿載」,只好讓一個人下車去騎她的機車,而柯洪也不知為何上了車。

  5. 2024年1月28日 · 梁維珊. 2022-10-16 發佈. 2024-01-28 更新. 親屬過世後馬上去提款,小心觸法唷! |生活日常. 一般民間遇到家中長輩往生後,不少親屬會拿往生者的印章、存摺或提款卡,將其生前帳戶裡的錢領出。 不論基於什麼原因去領過世長輩的錢,都可能有法律問題。 但若是出於善意目的,為往生親屬治喪,而動用其生前存款,應如何避免法律上的風險,就需要讀者多加留意! 據報載,一名女子在父親過世隔日,拿著父親的印章及存摺,把他在農會帳戶內的餘額7596元領出,交給弟弟置辦喪禮,卻引起另一名胞弟不滿,對姐姐提告偽造文書罪。 最後,被屏東地方法院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一般民間遇到家中長輩往生後,不少親屬會拿往生者的印章、存摺或提款卡,將其生前帳戶裡的錢領出。

  6. 2022年10月19日 · 怎麼辦? 作者:徐嘉駿/律師. 近年來,國人越來越注重運動的重要性,一般上班族也將運動時間排入了一周固定的行程之一,抽空到健身房「甩肉」。 然而,在運動過程中不免有遭受運動傷害的風險存在,嚴重者甚至危及生命。 若真的遇到了,在法律上又要怎麼保障自我權益呢? 以一個健身素人來說,通常忽略了健身時應注意的事項,例如:未先熱身、動作不正確、重量過重、訓練時分心等等,都有可能因此造成運動傷害。 健身除了是加強體質的訓練外,亦是一門相當專業的運動產業。 許多健身房中,也安排了專業的教練,為學員們進行訓練方式解說及量身打造訓練課目。 在尚未了解自己的能力之前,就貿然逞強進行不適當之訓練,造成傷害的風險自然就提高許多,當然學習法律對我們的保障也是要循序漸進。 熱身完成,先做個輕量的! 認識相關規範?

  7. 2024年1月28日 · 一個關於冤案/不道德法官的故事. 電影改編自導演父親的真實經歷,講述一場冤案過後,遺屬如何艱困地生活、國家又應該抱持何種態度,面對自己錯誤的故事。 冤案是為何發生所占篇幅不多,劇情很快來到主角米娜,在丈夫被處死後獨自撫養瘖啞的女兒,生活越見困頓。 這時一名陌生男子雷薩出現,自稱是她丈夫的舊友,要償還許久前的借款,不只如此,更以低價出租他的舊住處,讓被房東趕出住處的米娜稍得喘息。 雷薩各種有形無形的援助、陪伴,一定程度幫助米娜與女兒度過了這段悲慘時光。 但諷刺並無法說出口的,是雷薩所欠的債不是金錢,而是生命。 他的真實身分其實是當初錯判死刑的法官,雷薩在良心譴責之下辭職,並打算靠一己之力彌補過錯。 雷薩有打算當面道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