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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08-01. 案件訊息. 憲法法庭審理108年度憲二字第214號聲請人張凱翔聲請案,定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9日下午3時於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宣示判決. 更多公告. 熱門服務. 常見問答. 判決. 實體裁定. 程序裁定. 聲請注意事項及自我檢核. 書狀格式. 書狀範例. 線上起訴. 司法便民. 公開書狀之案件全覽表. 法庭之友. 言詞辯論案件庭期表. 裁判書查詢. 主文公告查詢.

  2. 憲法法庭,是中華民國政府依照《憲法訴訟法》規定所設立之單位,為司法院之直屬機關,其主廳舍位於司法大廈4樓。憲法法庭法官由全體大法官擔任,審判長由司法院院長兼任。

  3. 2024年7月19日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及刑法第141條之1等規定於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 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113年度憲立字第1號)、行政院(113年度憲國字第1號)、總統賴清德(113年度憲國字第2號)及監察院(113年度憲國字第3號),分別就其行使職權或因行使職權所 ...

  4. 2021年12月17日 · 首先,大 法官 用開會審理案件的制度,將由15名大法官組成的 憲法法庭 取而代之 [1] ,也就是用審判的方式取代會議議決。 既然要捨棄會議,就會增加一些有點像現在各級法院審判一般民、刑事、行政案件的程序,例如書狀交換、 閱卷 等,制度上稱為審判化、法庭化。 此外,也有專屬於憲法法庭的程序,例如把聲請書和答辯書公開在網站上等。 一、開啟憲法訴訟的鑰匙:聲請書的審查(見圖1) 圖1 案件如何進入憲法法庭實質審理? 資料來源:陳琦姸 / 繪圖:Yen. 人民要開啟憲法法庭的大門,要提出一份「聲請書」,記載聲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等基本資料,並具體說明聲請的理由,以及相關的 證據 資料等等 [2] 。

  5. 憲法法庭,是中華民國政府依照《憲法訴訟法》規定所設立之單位,為司法院之直屬機關,其主廳舍位於司法大廈4樓。憲法法庭法官由全體大法官擔任,審判長由司法院院長兼任。

  6. 憲法法庭的制度其實從民國81年就存在的制度,按照81年修正的憲法增修條文 13條第2項(現已修法)規定,憲法法庭是由大法官組成,負責政黨違憲解散的案件;民國94年修正憲法增修條文 5第4項,將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也納入憲法法庭的審理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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