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代孕 - 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代孕 係指第三方借代理孕母大肚 生仔 嘅過程一般嚟講都喺一啲有當地法例支持嘅地方做。 啲人想搵代孕嘅原因有幾種,可能係一啲疾病導致無法受孕,母親嘅受孕風險太高,或者係一個單身男人或者一對男同性嘅配偶想要小朋友等等。 屬於3類 : 家. 倫理學楔類.

  2. 依《 中華民國刑法 》 第227條 嘅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男女 性交 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作猥褻之行為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男女性交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作猥褻之行為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違反其(未滿十四歲男女)意願者,更依 第222條第2款 規定,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有 第227-1條 嘅 兩小無猜條款 ,即未滿十八歲嘅人犯第227條罪名嘅,減輕或免除其刑。 或根據 第229-1條 ,即未滿十八歲嘅人犯第227條罪名嘅,須 告訴乃論 。 [1] 香港 [ 編輯] 俗語 衰十一 係另一個俗語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嘅簡稱,指後者長11個字,傳聞囚犯興用渠作「你衰乜嘢? 」嘅答案。

  3. 喺可以註冊同性婚姻嘅國家或司法區域,同性婚姻嘅伴侶可以舉行 婚禮 。 但喺唔承認同性婚姻嘅地方,類似婚禮嘅儀式被稱為「承諾儀式」,雙方藉此確立兩人嘅關係,互相承諾履行婚姻義務,但呢種關係唔被任何法律承認或保護,無 家庭 (如子女嘅監護權,部分同性伴侶會領養子女)、 財產 (如共同財產、 稅務 、 繼承 )、社會(如 醫療保險 、探視、代做醫療決定、代行權利、 移民 )等多方面嘅權利。 歷史與現狀. 内文: 同性伴侶關係歷史年表. 古代. 中國最早有記錄嘅關於同性結合嘅文字出自 宋代 《 太平廣記 》中嘅《潘章》。 文中記載嘅故事發生於 春秋 戰國 時期嘅 楚國 。 潘章同王仲先「一見相愛,情若夫婦」,並共度餘生。

  4. 馬英九(1950年7月13號—)係中華民國政客。2008至2016年,佢做中華民國總統。 佢喺香港廣華醫院出世,1998年至2006年做過台北市長。2005年8月19號做中國國民黨主席,係繼蔣經國、李登輝、連戰之後嘅第四位,亦係第一位由黨員直選產生嘅,2009年10月再當選 ...

  5. 臺灣省(俗字寫作台灣省;臺灣話:Tâi-oân-séng,臺羅:Tâi-uân-síng),簡稱「臺」,係中華民國(下稱「民國」)已虛級嘅省份,全省劃分為11縣、3市,最早係大清喺臺灣設立嘅省級行政機構,目前由中華民國政府管緊;中華民國臺灣省唔包直轄嘅臺北市同高雄市、台南市、台中市、新北市 ...

  6. 伍若瑜嬰健康院,香港 嬰健康院之一,為 嬰同婦女而設,有健康 檢查,有家庭計劃等,址喺黃大仙 雙鳳街,伍若瑜健康院入便,英文叫 Wu York Yu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entre。行政上歸黃大仙區。開禮拜一到五,禮拜六開每月第二同第四個,公眾假期唔開。

  7. 香港. 喺香港,可待因受到香港法例第一百三十四章《 危險藥物條例 》附表一所管制。 只係畀醫療同埋大學作研究用途,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未經處方賣可待因畀人,可以被罰款一萬蚊港幣。 不過,含0.1%以下可待因嘅藥物,係可以合法經藥劑師,唔經醫生處方賣畀人。 [5] 濫用情況. 香港. 喺2008年第一季,有6.5%嘅首次被呈報濫用藥物嘅21歲以下濫用藥物人士,同4.2%嘅首次被呈報濫用藥物嘅21歲以上濫用藥物人士,濫用包括可待因喺裏面嘅咳藥。 [6] 注釋. ↑ "Codeine, Washington, D.C.: US 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 原著 喺2008年7月22號歸檔. 喺2008年8月3號搵到.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