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07年8月25日 · 為了重開高案,符合「新證據」的要件,吳文忠聲押高雄發展聯誼會長徐政朝、會計蕭珍慧,結果法官以「證據不足」當庭釋回。 為什麼吳文忠不依「政據法則」而用瓜蔓抄方式濫及無辜?

  2. 2022年4月2日 · 吳景欽. 前立委高志鵬因圖利罪被判四年六個月確定,經聲請 釋憲 ,日前遭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其中指摘最高法院分案要點的連身條款,即重大案件無論更審上訴幾次,都由同一庭為審理致侵害人民訴訟權之部分,亦被以判決時分案要點尚無此規定為駁回。 惟於再審、更審,碰到同一法官無庸迴避的現狀,怎可能合法、合憲? 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第八款,法官曾參與前審裁判者,就應自行迴避,若不迴避而裁判,就屬判決絕對違法,目的正在維持法院的公平審判。 惟於一九八二年的大法官 釋字第一七八號 解釋,竟認為此條款僅是在保障被告的審級利益,法官曾參與前審而應迴避的範圍,就只限於下級審。 故如對確定判決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抽到案件的法官就算曾判過此案,也無庸迴避。

  3. 2015年12月18日 · 由文史工作者、律師、人權工作者與學者寫成的《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內容涵蓋了民間社會自力研究與調查的臺灣轉型正義階段性成果。. 菜市場政治學. 2015/12/18 16:46. 蘇慶軒/臺大政治所博士候選人、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

  4. 2016年8月11日 · 自由廣場》法官心聲. 陳健順. 近日因新北地院未於第一時間將 襲警 之嫌疑人羈押,而引發警界及民眾高度的不滿。. 個人從事法官工作二十餘載,對於對員警暴力相向之妨害公務行為,若犯行明確,向來只給到的被告二條路走,取得該員警之諒解 ...

  5. 2017年1月5日 · 吳巡龍熟悉美國法庭活動者,都知道美國刑案被告於開庭時常常選擇保持緘默,拒絕回答;我國被告卻常胡謅一堆答辯,讓法院不知如何判斷。 士林地院曾有件漁船走私大批洋菸案,被告辯稱遭不詳陸船強

  6. 2021年7月17日 · 律師指歷史共業 無主觀犯意. 律師主張,吳攜帶超量菸品並非菸酒管理法規定的「輸入」行為,且罰則只有沒收、罰鍰等行政罰,不涉刑責,何況數十年來華航的元首出訪專案,免稅品訂貨、交貨的運送作業與交易慣例,早已行之有年,由台北關依嚴家淦時代制定的「進出口貨物準則」做行政裁量,直到此案爆發後,才制定新準則,可見此案應和首長的特別費一樣,視同歷史共業,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應保障慣例行為,吳沒有主觀犯意。 王振志強調,吳宗憲等軍士官的認知是自費向華航購買免稅品,未貪取分毫公帑,專機特勤人員免驗通關也是多年慣例,也非菸商、華航等納稅義務人,不是他們逃漏稅,也未靠代訂獲利,刷信用卡的點數也未實現獲利,沒有犯罪動機和所得,判刑十年多實在蒙冤。

  7. 2021年7月16日 · 2016年在新北市三重區,一對翁氏兄弟的家裡發生大火,造成六人死亡的悲劇,後來經警方調查發現是與翁兄之子曾有官司糾紛的男子湯景華,在翁家住宅前放火燒機車洩憤並導致火勢延燒。 案件一路從一審到更二審法院皆認為湯男選在凌晨大家都在睡覺時下手,十分可惡且犯後態度惡劣而判處死刑。 2016年在新北市三重區,一對翁氏兄弟的家裡發生大火,造成六人死亡的悲劇,後來經警方調查發現是與翁兄之子曾有官司糾紛的男子湯景華,在翁家住宅前放火燒機車洩憤並導致火勢延燒。 (資料照) 但近日最高法院判決出爐,認為湯男雖然目的自私、手段惡劣且殃及無辜,但最後仍改判為無期徒刑,引發社會譁然,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間接故意就不得判死?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