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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6月1日 · 走得不順的專案,主管該放手讓員工繼續試、還是強行中止?. 不是我手上給的香腸企劃不好,而是對於這個同事的一種信任與尊重。. 討論中,他提及自己正專注的路線,是另一條更長期的飯店業夥伴關係,協助在疫情突然的衝擊下,取消訂房數高達數百 ...

  2. 2024年8月15日 · 職場上,我們或多或少都會遇到讓人頭疼的同事。. 不論是總是愛搶功勞的「功勞霸」,還是過度干涉的「管理狂」,都可能讓原本應該充滿合作與支持的工作環境,變得緊張且令人不安。. 然而,面對這些令人煩惱的行為,我們只能默默忍受嗎,還是有更好的 ...

  3. 2019年8月12日 · 從歷史解讀辦公室政治!. 「君臣關係」分 4 種,這種主管特別有心機、擅權謀. (本文出自 《經理人月刊》2019 年 7 月號,封面故事:職場生存術 ). 歷史上動盪不安、政局不穩定的年代,也是英雄或小人最多的年代。. 比如楚漢相爭時期的諸多人物與 ...

  4. 2024年8月8日 · 第一,利用製作 A、B 不同版本的合約,欺騙廠商和公司,從中獲取金額並成功得手,把本來屬於公司的收入放進自己口袋,可能構成背信罪。 第二,沒有經過公司授權,擅自與廠商聯繫,騙取公關品,形同為自己騙取不法利益,也損害公司跟廠商的利益,這部分可能落入詐欺罪的範疇。 第三,偽造合約及團購報表,形同利用辦理業務的機會,製作內容不實的文件,對蔡阿嘎團隊及廠商造成損害,則會構成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也有人問,雖然這是員工個人不法行為,但已經造成合作廠商的損失,那公司應該負責嗎? 事實上,以刑事及民事的觀點,結果不盡相同。 原因是我國《刑法》採「個人責任」制,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 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否則公司不會因為該員工的行為,一起承擔刑事責任。

  5. 2024年2月16日 · 1. 任意解散. 有的公司會在章程中明訂存續的時間,時間到了公司就會解散;除此之外,公司也可能經過股東會的決議或是股東全體的同意解散。 2. 法定解散. 當公司原本營業的事業已經不能營業或是歷經公司合併、分割、破產等情形,法律就會要求公司解散。 3. 強制解散. 這種解散的方式,是由主管機關或是法院來決定。 比方說,公司登記之後,過一段時間仍不營業,或沒有辦停業就自己停業,或使用依法不能用的名稱,過一段時間依舊不改的情況下,主管機關就會命令公司解散。 延伸閱讀: 從年收 34 億到近乎倒閉! 大老闆的經營學習:愈成功,愈要小心「速度陷阱」 此外,當公司經營有很大的困難或受到很大的虧損,經股東的聲請,在徵詢主管機關意見,及聽完公司的答辯之後,法院也會用裁定的方式,解散公司。

  6. 2024年5月23日 · 全球最大手機鏡頭製造商大立光,近期被指控盜用德國公司 MVTec 的「HALCON」軟體,檢方依違反著作權法、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名,起訴大立光及黃姓總處長等 10 人,求償金額上看 10 億元。. 大立光曾經是台股股王,2013 年先後控告玉晶光、三星電、惠普、先進光 ...

  7. 2022年10月18日 · 假設警察抓到兩名搶銀行的嫌犯,卻苦無證據定罪。警察將兩人分開囚禁,並分別跟他們說:「如果你不認罪,另一個人認罪,那他會無罪釋放,你唯一死刑。」此中,嫌犯都清楚,如果彼此都不認罪,頂多證據不足關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