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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要服務轄區. 本處主要服務轄區為台南市東區、南區、北區、中西區、安南區、安平區、永康區、善化區、關廟區、龍崎區、山上區、安定區、南化區、新化區、新市區、楠西區、左鎮區、玉井區、仁德區、歸仁區等20區,兼具都市及鄉村兩種型態,較大型之 ...

  2. 勞工保險係採團體保險方法辦理,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8條規定之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故各單位為員工申報加保,應先辦理開戶手續 (單位新成立之保險效力自表件送達或郵寄本局當日起算)。 開戶投保所需書表、證件及申報方式分述如下: 壹、投保手續. 一、事業單位. (一)、應填表格: 勞保、就保、職保、健保及勞退合一投保申請書2份 (內填事業單位基本資料)。 勞保、就保、職保、健保及勞退合一加保申報表2份 (內填投保勞工基本資料)。 (二)、應附證照影本: 應檢附負責人(雇主)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2份(雇主為外國人應檢附護照或居留證影本),並按下列事業別檢附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證照影本2份。

  3. 一、適用對象. 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 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又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前述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另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 又依勞動部104年4月27日勞動條4字第1040130693號令釋:「雇主優於性別工作平等法 (現為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同意受僱者任職未滿6個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該等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社會保險及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適用本法第16條第2項規定」。

  4. 一、強制投保對象.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之下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 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受僱於僱用5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 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已修正為公教人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之員工。 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 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前項規定,於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之未滿15歲勞工亦適用之。

  5. 職業工會、漁會補助業務. 一、補助對象:職業工會、漁會、海員總工會、船長公會及受託辦理勞工保險業務之團體。. 首次申請者,請填具「 補助款申請書 」送勞保局,補助款自申請年度開始核撥。. 嗣後單位金融機構帳戶如有變更,應於當年度終了前向本局 ...

  6. 2005年12月25日 · 新設立之投保單位如何同時辦理勞工保險 (就業保險)及勞工退休金開戶手續.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8條規定略以,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以及礦、鹽、農、牧、林、茶場,及公司行號、新聞、文化、公益、合作事業 ...

  7. 2019年4月22日 · 3.我因長期從事作業員工作導致「腕隧道症狀」之職業病,公司不幫我申請職災傷病給付,該如何申訴呢? 4.我去醫院就診時,有人發傳單給我並慫恿我委託他代辦申請勞保給付,推銷自己專業又有門路,可以很快領到較多錢,該如何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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