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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

  1. 2012年3月21日 · 勞動事務管理入門班 報名中! *訓練單位名稱: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 *上課地點:330-53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59號(桃園縣政府旁勞工育樂中心2樓) *諮詢專線:03-3780836.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職訓e網:http://www.etraining.gov.tw/index.html 加入e網會員 ...

  2. 2015年1月25日 · (一)勞基法相關規定如下: 勞基法第9條:「(第1項)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 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第2項)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第3項)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6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所稱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依左列規定認定之:一、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 二、短期性工作:係指可預期於六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3. 2014年12月11日 · 【前言】 我國訂有多項勞動法令來保障勞工的職場權益與工作安全,但是實際上不少雇主不理解或是不願意遵守這些規範,造成勞工身心受損,此時勞工如果沒有工會作為後盾,除了走進法院對雇主提告之外,其實還可以向國家機關提出檢舉—也就是申請勞動檢查,要求國家介入來糾正雇主繼續侵害勞工權益的行為。 但不少勞工不清楚要如何檢舉、或是擔心檢舉後會被秋後算帳,針對這些問題,勞動視野工作室自16期開始將推出系列問答,解決您的疑惑,讓您更明白如何捍衛自身權益。 另外提醒您,本工作室已陸續於工人勞動權益解析專欄刊登「我的勞動權益總體檢表」(網址:http://laborvision.pixnet.net/blog/post/108396244),

  4. 2015年2月6日 · 所以,雇主若只給月休4天而構成加班,必須經上述的同意程序否則亦屬違法。. 應注意的是,勞工就算同意加班,也只是公司間的民事上約定,不表示雇主可以給予加班費來排除上述的同意程序,若雇主未遵守同意程序的規定,仍應受到主管機關行政處罰 ...

  5. 2014年7月23日 · (一)所謂「人事保證」,是於簽署的書面上敘明:保證人如因「受雇人將來職務上的行為」,導致雇主受有損害時,雇主可以向保證人求償,請求代負賠償責任(民法第756條之1以下參照)。 舉例而言,如果您在職務上毀損了公司的電腦,則雇主向您無法求償時,可以在向您找已簽署人事保證書的保證人求償。 (二)這在民法規定範圍內是可以自由簽署的,舉例而言,民法有規定,此約定擔保期間,不得逾三年。 逾三年者,縮短為三年;未定期間者,保證人得隨時終止契約;除非書面另有約定外,賠償金額以受僱人之賠償事故「發生當年可得報酬」為限。 二、如果已受雇主僱用,卻拒絕簽屬人事保證書,雇主是否可以加以解雇終止勞動契約,要分下列情況而定:

  6. 2011年6月8日 · 存證信函的製作方法,依下列步驟:步驟1:至郵局網站下載「存證信函格式」(http://www.post.gov.tw/)或至郵局購買存證信函。 步驟2:備妥存證信函的格式之後,依2. 的說明來書寫存證信函內容。 步驟3:書寫完成之後,確認收件人的人數,準備存證信函的「份數」,份數為「收件人人數+1份給郵局+1 份給寄件人留存」,各份的內容要完全相同。 ( 例如小王要通知雇主給付職災補償金,雇主就是收件人,故存證信函份數應準備:小王1 份+ 雇主1 份+ 郵局1 份=共3 份。 )步驟4:存 證信函製作完成後,應攜帶所有份數的信函與信封,以及寄件人印章至郵局以雙掛號函件寄出,亦即「掛號附回執」,因此寄件人在郵局寄送時不要忘了填寫回執 聯。

  7. 2014年10月14日 · 第一、原則上找任何機關申訴皆可。 但是要注意: 受理陳情機關如發現陳情事項非其管轄事項,也會函轉各該權責機關處理。 惟各機關專業分工,所掌業務不同,不一定能將非屬其職掌之陳情事項正確無誤地函轉至各該主管機關,或者未能及時函轉 (參見下文)。 第二、雖然申訴均會受理,但是勞工向不同機關申請會有以下的差別: 就勞檢機構而言,勞檢機構的勞動檢查事項,分為各行業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檢查」。 以勞動條件檢查而言,檢查內容以雇主有無遵守勞基法為主,但實務上有勞工向勞工局或勞動檢查處申訴公司未投保勞保、提繳勞退或投保健保,惟勞保、勞退(新制)及健保的各該主管機關為勞保局及健保局. 雖然勞工局或勞檢處也可以幫忙函轉,只是機關間公文往返,將拖延稽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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