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泰好行汽車保險商品重要說明. 保險名稱. 險種簡介. 強制汽車責任險. 為政策性保險,機( 汽)車及行駛道路之動力機械都必須投保。. 保障對象:乘客及車外第三人 提醒您:過期未投保經舉發,會被罰3000 元~15000元 保障項目及範圍: 傷害醫療給付. 失能給付. 死亡給付.

  2. 網路投保汽車強制險 保險費優惠200元 提供多種投保組合~保人、保車、保心安 新安東京海上「平安御守」旅行綜合保險專案

  3. 強制汽車責任險罰則: 汽車未依規定投保強制險或保期屆滿前未再投保經攔檢稽查舉 發者依法罰緩金額處以3,000~15,000元未投保強制險肇事 者,依法罰鍰金額6,000~30,000元。 主要給付項目:第三人體傷死亡賠償責任 第三人傷害責任險 保障因交通事故

  4. 泰好保機車保險商品重要說明. 保險名稱. 險種簡介. 強制汽車責任險. 為政策性保險,( )車及行駛道路之動力機械都必須投保。. 保障對象:乘客及車外第三人 保障項目及範圍: 傷害醫療給付. 失能給付. 死亡給付 小提醒:過期未投保經舉發,會被罰1500 元~15000元.

  5. 汽車所有人應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或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續保者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監理機關處以罰鍰。 「人車保障汽車保險專案超值型專案組合僅適用五人座車款

  6.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保單條款. 第一條 契約之構成與法令之適用 本保險條款有關之保險證要保書批註或批單及其他約定文件均係本保險契約 之構成部分。 本保險契約未規定者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 險法及其施行細則未規定者適用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二條 名詞定義 本保險契約所稱要保人,指依規定向本公司請訂立本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 義務之人。 本保險契約所稱被保險人,除經特別載明者外,包括下列之人: 一、本保險契約(證)所載之列名被保險人。 二、其他經要保人同意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 本保險契約所稱加害人,指因使用或管理汽車造成汽車交通事故之人。 本保險契約所稱受害人,指因汽車交通事故而遭致傷害或死亡之人。

  7.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保單條款. 第一條 契約之構成與法令之適用 本保險條款有關之保險證要保書批註或批單及其他約定文件均係本保險契約 之構成部分。 本保險契約未規定者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 險法及其施行細則未規定者適用保險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二條 名詞定義 本保險契約所稱要保人,指依規定向本公司請訂立本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 義務之人。 本保險契約所稱被保險人,除經特別載明者外,包括下列之人: 一、本保險契約(證)所載之列名被保險人。 二、其他經要保人同意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 本保險契約所稱加害人,指因使用或管理汽車造成汽車交通事故之人。 本保險契約所稱受害人,指因汽車交通事故而遭致傷害或死亡之人。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