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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江鵬堅過世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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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2月7日 · 第一順位繼承人:直系卑親屬(包括被繼承人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根據民法第1139條規定,以親等近者為先)。 第二順位繼承人父母如果被繼承人是被收養的過世時這段收養關係還在那養父母就是第二順位生父母反而沒有繼承權)。 第三順位繼承人兄弟姊妹包括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領養的兄弟姊妹)。 第四順位繼承人:祖父母(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如果是收養的,則養父母的父母有資格)。 【元展知識庫】 知識補充1:配偶一定都分得到,但不是全部獨佔,而是要跟順位繼承人一起分。

  2. 2024年4月30日 · 債務更生由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所制定,債務人經由債務協商程序或法院調解程序後,尚有無法清償的債務,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由法院制定一份六年至八年的還款計畫,藉此更生定義的還款計畫履行完畢後,若尚有剩餘的債務未清償則一律免責,免責意即法定上已無還款責任。 適用對象:協商後仍有無法清償債務之虞者。

  3. 2020年3月4日 · 被繼承人死亡起6個月內要辦好遺產稅申報及不動產繼承登記,否則會有相關罰則。 想要了解不動產繼承的方法該怎麼辦? 管道這麼多種、利率那麼多元、信用狀況因素複雜,您可以直接問我們幫您解決問題,3分鐘一次搞定

  4. 2024年2月23日 · 拋棄繼承是什麼意思呢? 主要是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後3個月內要向法院表示,不清償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與遺產。 以下幫您整理好拋棄繼承如何辦理、流程與文件要怎麼準備,幫助大家有更全面的了解,以備不時之需。 拋棄繼承的內容是什麼呢? 依據民法第1174條:「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 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簡而言之,就是往生者留下的所有財產、保險給付、債權與債務確定都不繼承的話,需要於知道後的三個月內向辦理拋棄繼承的法院聲請,這種情況通常發生在往生者的債務大於遺產的時候。 拋棄繼承如何辦理? 4步流程一次看! 前往戶政事務所,並備妥書面資料(戶籍謄本、死亡證明書、印鑑證明等)

  5. 2024年2月23日 · 1.約定對保時間、地點. 確定貸款核准後,貸款申請人與銀行專員約定雙方都可以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對保,通常會約在該銀行的分行,或是雙方都同意的約定地點,另外現在許多信用貸款都採線上辦理,因此對保也會在電話中或視訊上進行。 2.核對身分、確認合約內容. 銀行、申貸者雙方在約定時間、地點碰面,銀行專員會確認申貸者的身分,這邊要注意喔! 對保時不會以任何藉口跟原因把證件收走,確定是本人後,向申貸者說明合約內容細節,像是貸款條約、還款方式、還款期限等等,若有任何問題都要在這個階段立刻提出,確認彼此認知,當合約簽下去之後才發現問題,就來不及囉! 以下分享幾個檢查重點: 雙方資訊是否正確. 每份合約內容都要確認簽約甲乙方的資訊是否正確。

  6. 2024年3月29日 · 1權狀遺失如何處理? 可以申請權狀補發嗎? 1.1親自辦理: 1.2委託他人辦理: 2補發權狀需要多久時間才能拿到呢? 補發期間會被其他人知道嗎? 3權狀遺失補發流程. 3.1STEP1.登記辦理. 3.2STEP2.填寫遺失切結書. 3.3STEP3.公告. 4權狀補發申請要準備那些文件5權狀遺失補發需要多少費用6權狀到底是什麼呢? 7權狀紀載內容應該有什麼? 7.1所有權人. 7.2坐落的位置及地號. 7.3面積. 7.4權利範圍. 7.5權狀登記日期. 7.6權狀字號. 7.7發狀日期. 8權狀和登記謄本有什麼不一樣? 9登記謄本種類有哪些? 9.1標示部. 9.2所有權部. 9.3他項權利部. 10權狀的主要用途有哪些呢? 10.1購買房子. 10.2辦理房屋貸款.

  7. 2023年11月22日 · 根據內政部地政司資料紀錄,從國民政府遷台之後就推動一連串土地改革,隨著經濟起飛都市土地上漲,就在1954年制定《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規定自1956年起,在台灣各大都市實施平均地權。 但因為此法案當時僅針對都市的土地進行規範,以至於都市之外的土地漲價,成為暴利牟取的管道。 因此,政府決定擴大「平均地權」實施範圍,改為不分地區全面實施,1977年更名為《平均地權條例》。 元展幫大家整理出五的重點: 換約轉售門檻限制:針對「預售屋」或「新建屋」買賣契約,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短期內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否則視為炒作房屋。 重罰炒作行為:如果建商或代銷有營造熱銷假象或提供不實資訊與廣告,都有可能被視為炒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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