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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房屋為其所有。 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3.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 4.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EVj2M6q
  1. 其他人也問了

  2. 依照土地稅法第 41 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 40 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如果您的土地符合下表所列情形請於表列申請期限前檢附資料逕向土地坐落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經申請核准適用特別稅率的土地,嗣後使用情形變更不符規定時,納稅義務人應於 30 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否則,如經稽徵機關調查發現,依土地稅法第 54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除追補應納稅款外,將處以短匿稅額 3 倍以下之罰鍰。 (七)同一樓層房屋部分供自用住宅與非自用住宅使用,如能明確劃分者,其坐落基地得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所占土地面積之比例,分別按自用住宅用地及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財政部 89.3.14.

    • 壹、 前言

      地價稅是以土地為課徵標的所徵收之一種租稅,其性質屬於財 ...

  3. 減免徵地價稅項目. 依照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申請減免地價稅者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起減免如果您的土地符合下列情形請依表列申請時間及應檢附之資料逕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減免徵 ...

  4. 土地稅減免,除依第二十二條但書規定免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申請者外,以其土地使用合於本規則所定減免標準,並依本規則規定程序申請核定者為限。. 一、供公共使用之土地。. 二、各級政府與所屬機關及地方自治機關用地及其員工宿舍用地。. 但不 ...

  5. 如何減輕您的土地增值稅 (節稅介紹) 更新日期:113-05-23. 一、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項目. 說明. 適用要件. 1.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 (含公益出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之住宅用地。. 2.地上建物須為 ...

  6. 2021年9月20日 · 高雄市地政士公會常務理事謝志明表示最常見不需要繳地價稅的土地就是無償供公眾通行的巷道用地」,這種土地原本應該由政府徵收作為正式的道路用地但因故政府未向私人地主徵收但地主無償提供土地做為道路讓民眾通行像這樣的土地地價稅就能全免另外被政府的都市計劃劃定為公設保留地的土地若無使用且與接鄰的土地區隔開來像這樣的土地也可以免徵地價稅。...

  7. 一處為限. 土地所有權人本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用地只限一處。 節稅偏方. 如何突破「一處」 稅法雖規定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用地只能一處,但如果您擁有二處以上的自用住宅時,則可一處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第二、三……處如成年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其中1人辦竣戶籍登記,在其他條件都符合的情形下,您還是可以不受一處的限制,全部可以適用優惠稅率。 相鄰兩棟平房或樓房,所有權人同屬 1 人,或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個別所有,雖然僅於 1 處設立戶籍,如經查明符合土地稅法第 9 條及第 17 條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且經稅捐處現場勘查,查明確實打通或合併使用,合併認定為 1 處,則相鄰房屋之 2 筆土地,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選擇最有利的一處.

  8. 2021年9月11日 · ::: 110年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規定者應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 (110)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符合土地稅法第17條及第18條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 (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或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至第17條規定得申請減免者 (例如騎樓走廊用地等),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 (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今年地價稅才能適用,逾期申請者,自明 (111)年才開始適用,請土地所有權人務必在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或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 (免用憑證),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