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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財金,又稱錢母,通常是廟宇借給信徒的小額現金。 「錢母」一名是因為這些錢是能以錢生錢的現金,而「發財金」則有「預祝發財」之意。 信徒多半會以此為本錢,做 生意 、 投資 等等,希望有神明的加持,能夠一本萬利。

  2. 發財金,又稱錢母,通常是廟宇借給信徒的小額現金。 「錢母」一名是因為這些錢是能以錢生錢的現金,而「發財金」則有「預祝發財」之意。 信徒多半會以此為本錢,做 生意 、 投資 等等,希望有神明的加持,能夠一本萬利。

  3. 石碇姑娘,是位於臺灣 新北市 石碇區 永定溪旁的姑娘廟,主祀魏扁仙姑,為臺灣向廟宇神明求借「發財金」習俗之起源。 該廟鄰近尚有 聖興宮 、 石碇五路財神廟 、 石碇元寶山仙石府 、 雲台山大羅金仙府 等廟宇,形成一宗教園區。

  4. 發財金可以指: 發財金 (現金),廟宇借給信徒的小額現金,希望信徒能以此筆款項來從商、發財。或者是「祝人發財」的禮金。 發財金 (紙錢),一種流行於台灣的紙錢,通常印有財神像與符咒,稱燒此可保佑自己發財。

  5. 臺灣向廟宇神明求借貸以祈求發財的習俗,起源於 石碇姑娘廟 ,日後最大規模的是 竹山紫南宮 [6] 。 陳金龍回憶說,有一名賭漢身上沒錢,又羨慕在聲色場所揮金如土的富豪,就到廖茶姑娘案前發願,向廟公借錢,信誓旦旦地決心出外賺錢,發展成功回來將加倍奉還,廟公見他可憐就借給一點錢做路費,之後凡是缺錢急用的信徒都來求神。 當時擔任爐主、負責保管香油錢的羅清風,就撥出一筆錢作為基金提供給信徒應急,規定只要向廖茶姑娘連擲三筊,即可以借到,但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每年農曆七月廿七日廖茶姑娘誕辰要還。 [3] 1994年報導時, 發財金 制度建立十年來,已近百餘名信徒借錢未還,讓廟方無法改建廟宇 [2] 。 至1998年,因已被信徒積欠二百多萬元,所以每人的借貸金改為六百元 [7] 。

  6. 紫南宮求發財金是許多人重要的新年儀式,祈求新的一年財運亨通、事業運更好,尤其向土地公、土地婆、石頭公祈求發財金有招財的意味。 [2] [3] 沿革 [ 編輯 ]

  7. 廟宇供奉五路財神、彌勒佛、濟公禪師、文財神和千手觀音。 廟中有財寶福袋、開運金錢和文、武財氣三寶。 廟方提供「財神銀行」服務:三次擲筊,每對聖筊都可以向財神(即廟方)借新台幣一百元整,最多新台幣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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