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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個月內

      • 統一發票中獎人領取獎金的有效期間是開獎日之次月6日起的3個月內,逾期即不能發給,例如: 1、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4月6日至7月5日。 3、4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6月6日至9月5日。 5、6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8月6日至11月5日。
      www.dot.gov.tw/singlehtml/ch_53?cntId=dot_201708080017_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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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統一發票中獎人領取獎金的有效期間是開獎日之次月6日起的3個月內逾期即不能發給例如1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4月6日至7月5日34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6月6日至9月5日56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8月6日至11月5日78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10月6日至次年1月5日910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12月6日至次年3月5日。 11、1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次年2月6日至5月5日。 但領獎期限的最後一天,適逢星期六、星期日、例假或國定假日,則可以順延一天給獎。 發布日期:099-01-13 更新日期:108-06-14 點閱次數:2122577.

    • 常見問答

      如其他公同共有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稅,已繳稅者會被強制執 ...

    • 統一發票專區

      隱私權及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財政部賦稅署: ...

  3. 1.領獎期間自113年4月6日起至113年7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4. 領獎注意事項. 1.領獎期間自113年4月6日起至113年7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 (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2.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三獎 (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中五獎 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繳納0.4%印花稅款,但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獎金者,免繳納印花稅。 6.中獎之統一發票如同時對中多數獎項,以兌領一個獎項為限。

  5. 電子發票證明聯如何領獎? ( )中獎人可持電子發票證明聯於兌獎單位公告 ( https://invoice.etax.nat.gov.tw )之指定金融機構 (包含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全國農業金庫、農 (漁)會信用部及信用合作社)營業時間內兌領現金如對中五獎六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百元獎除可至上開金融機構兌獎據點領獎外亦可於兌獎單位公告之指定非金融機構 (包含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便利商店、OK便利商店、全聯及美廉社)上午九時起至營業時間結束(最長至二十三時止),選擇兌領現金、兌換等值商品或儲值金,其餘營業時間僅可兌換等值商品或儲值金。

  6. 領獎注意事項. 1.雲端發票係指消費者消費時使用財政部核准載具 (如手機條碼、悠遊卡、icash卡及會員卡等) 儲存替代索取紙本電子發票,或以愛心碼捐贈給社福團體之電子發票。 2雲端發票字軌號碼 (含2位英文字軌及8位數號碼)與雲端發票專屬獎中獎字軌號碼完全相同得兌領中獎獎金。 但開獎前列印紙本電子發票者,縱使對中雲端發票專屬獎字軌號碼,將喪失領獎資格。 3.雲端發票字軌號碼同時對中雲端發票專屬獎與統一發票其他獎別號碼者,以領取1個獎金為限。 4.113年01-02期雲端發票專屬獎,領獎期間自113年04月06日起至113年07月05日止。 5.雲端發票中獎訊息之查詢及通知. (1)使用手機條碼載具者,由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主動以電子郵件通知中獎訊息,亦可至該平臺或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查詢。

  7. 賦稅署提醒民眾本期中獎發票兌領獎期間為112年2月6日至112年5月5日請大家記得對獎中獎者應於領獎期限 (112年5月5日)內領獎使用手機條碼儲存雲端發票或已辦理歸戶者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會主動通知中獎訊息使用會員卡儲存雲端發票者會員卡店家也會主動通知中獎訊息至於使用悠遊卡icash卡或一卡通載具者可選擇自行至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或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是否中獎。 賦稅署特別呼籲民眾購物消費多使用載具索取雲端發票,可享雲端發票專屬獎中獎機會,並下載使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及設定帳戶領獎,發票管理方便又環保,獎金也不會漏接,中獎者24小時都可兌領獎,不受代發獎金單位營業時間限制,省時又方便。 新聞稿聯絡人:李科長宜芸.

  8. 2022年12月1日 ·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111年9-10月期統一發票中獎領獎期間為111年12月6日至112年3月6日中獎人應於該期間內到下列指定兌獎據點領獎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 (會員載具需於開獎前完成歸戶),且未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全部獎項並可免繳印花稅如開獎後列印出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或消費時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透過該兌獎APP只能兌領五獎六獎雲端發票專屬獎800元獎及500元獎。 為方便民眾瞭解,該署將各獎別領獎據點及提供服務時間彙整如下表: (詳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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